炎热的季节,人们穿的衣服要么无袖要么是短袖,手腕完全裸露在外,这时候戴手链,不会挂拽衣服,手腕的部位又能一览无遗。故此,手链是夏天最适合戴的腕饰,也是夏天最畅销的腕饰。

广义的手链,也包含了手串。我说的手链是狭义的概念,单指佩戴在手腕上的链条状饰品。两者同宗同源。原始社会,人类常常把兽皮、犄角、动物骨头佩挂在头上、胳膊上、腰上、手腕上、脚腕上,一方面是扮成猎物的同类迷惑对方,另一方面这些东西本身就是一种武器。至于那些挂在脖子上、手腕上、腰上、脚腕上的小砾石、兽齿,树叶、果实,纯属人类无意识的美化行为,佩戴的目的是为了计数或记事。

后来人们注意到一个现象,并逐渐形成共识:一个人佩戴的动物制品越多,就证明其猎取的野兽越多,能力就越强。谁都不甘落后,于是人们纷纷把杀死的野兽皮毛和骨头做成夸张的饰品戴在手腕上,以此炫耀自己厉害,这也让手链成了勇敢、强壮、有智谋、身份、地位的象征。

手链还有护身符的作用,原始社会的人类蒙昧无知,每天生活在危机四伏的环境里,要抵御疾病、伤痛、有毒动植物、野兽、各种自然灾害的侵袭,随时可能丧命。出于对自然的敬畏和生存焦虑,他们在全身佩戴的动物制品上刻下了山河、星星、太阳、月亮等图形,认为这些东西背后隐藏着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有了它就能获得神灵的护佑。久而久之,人们开窍了似的,突然发现美丽的羽毛、洁白的贝壳、多彩夺目的宝石除了实用性以外,还能打扮自己。随着人类审美意识的觉醒,他们从头到脚包括手链在内的动物制品,又增加了一项装饰功能,变身为漂亮的饰品。

手链、手串、手镯在我国古代统称腕饰,也叫腕钏。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常常可以看到腕饰的身影。繁钦的《定情诗》:“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陶弘景在《真浩》中记述了萼绿华赠与羊权金和玉的跳脱,这两处是指手镯。《西游记》里的金圣宫娘娘、玉兔精、铁扇公主都戴着手链,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白于玉》中写书生吴生和紫衣仙,离别之际难分难舍,紫衣仙把自己所戴的金腕钏摘下来送他留作纪念。

经过千年的演变,腕饰又严格地细分为手镯、手串、手链。其中,手链的佩戴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材质也更多样,有金属、矿石、贝壳等几个大类。现代的手链较之早期,不但外观精美,款式也五花八门:可以是规则的形状,也可以是不规则的形状;可以一色,也可以斑斓多彩;可以是一种材质,也可以将几种材质组合。(刘云)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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