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在“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之际,岚皋县退役老兵赵良权先后收到3份特别关爱金。这3份关爱金分别来自岚皋县检察院的司法救助金、城关镇政府民政救济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援助金,共计1.7万元。

赵良权1984年入伍,在新疆某边防团服役,长年巡逻守护在海拔4000米的高原哨卡,1989年退役后回到岚皋县石门镇老鸦村。多年来,他因患肺气肿病,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2020年,赵良权移民搬迁至岚皋县城安置小区居住,受聘任小区临时保安,日常生活开支仅靠每月1500元的工资。去年,该小区居民王某某家里发生矛盾,赵良权受小区委派进行调解,却遭王某某殴打。

案发后,岚皋县检察院及时介入。今年3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多次上门做双方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和解协议。在法院审理阶段,为便于被告人王某某给赵良权筹措赔偿款,检察机关建议法院给王某某适用缓刑。5月12日,被告人王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但因王某某家庭经济困难,借贷无路,赵良权只得到了部分赔偿金,致使后期治疗费用仍无着落,赵良权遂向岚皋县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岚皋县检察院受理后,立即研究决定开辟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绿色通道”,指定资深检察官核实赵良权的情况。同时,为最大限度帮助赵良权摆脱困境,县检察院主动联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和城关镇政府,对其进行多方救助。最终,岚皋县检察院决定司法救助1万元,城关镇政府民政救济5000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援助2000元。(记者 吕贵民)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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