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河南省人社厅出台《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

河南省建立受灾地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监测数据库,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将卫生防疫、废墟清理岗位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并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河南省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介绍受灾群众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劳务协作,有序组织受灾地区人员外出务工。

《通知》提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受灾地区遇到困难的企业和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开辟“绿色通道”。对受灾严重、有稳岗需求的市县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灾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实施重点帮扶。

《通知》强调,河南省将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要求的受灾群众加强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落实救灾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积极组织技工院校参与灾区汽车、农机、电器等抢修维修工作。

作者丨孙琦英

编辑丨徐德金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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