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21年7月30日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2016年至2020年,本市第七個五年普法規劃順利實施,取得顯著成效,以憲法爲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學習宣傳深入開展,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法治宣傳教育在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爲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基礎性作用,持續提升公民法治素養,使法治成爲社會共識和基本準則,有必要從2021年至2025年在本市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特作決議如下:

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全民普法工作

將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爲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務,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入腦入心、走深走實,引導全社會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民普法全過程各方面,堅持全民普法與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一體推進。緊緊圍繞服務首都“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以高質量普法爲首都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平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突出法治宣傳教育重點

全面落實本市“八五”普法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突出重點內容和重點領域,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深入宣傳憲法和憲法相關法,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強化國家認同;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維護憲法權威;加強憲法實施案例宣傳,闡釋好憲法精神和“中國之治”的制度基礎。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注重黨內法規宣傳同國家法律宣傳的銜接協調。

要圍繞首都高質量發展、實施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加強地方性法規規章的普法宣傳,結合解決民生保障、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公共衛生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優化營商環境、社會治理領域等重點難點問題的立法和法律法規實施工作,堅持需求和問題導向,主動宣傳、精準宣傳,夯實全面依法治國的社會基礎。

深入學習宣傳民法典,闡釋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基本要求和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讓民法典走到羣衆身邊、走進羣衆心裏;要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國家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宣傳民法典,推動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確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執行。

持續提升公民法治素養

堅持抓好“關鍵少數”,發揮領導幹部帶頭示範作用,建立領導幹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制度,讓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成爲領導幹部自覺行爲和必備素質。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建立普法責任制履職評議制度,提高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

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推動法治教育進課堂,教育引導青少年從小養成尊法守法習慣,進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機關、學校、社會、家庭共同參與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推動實行公民終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幹部教育體系、國民教育體系、社會教育體系,不斷提升全體公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

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全社會樹立正確的權利義務觀、個人自由與社會責任相統一的觀念,做到維護權利與履行義務並重。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精心打造一批融法治元素和文化元素、體現公衆需求和首都特色的法治文化陣地,保護、宣傳、傳承好法治文化。

增強普法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

堅持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全過程,開展實時普法。注重立法過程中擴大社會參與,加強法規解讀和新聞發佈。落實法官、檢察官、行政複議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和典型案例發佈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長效機制,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處理過程成爲全民普法的公開課。充分運用社會力量開展公益普法,健全社會普法教育機制。要結合不同地區、不同羣體的特點和需求,堅持集中宣傳教育與經常宣傳教育相結合,提高普法產品供給質量,把普法融入人民羣衆日常生活。充分運用新媒體新技術開展精準普法,使普法更爲羣衆喜聞樂見。

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推進普法與依法治理有機融合,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堅持依法治理與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有機結合,深入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加強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要健全完善法治宣傳教育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和普法責任清單制度,促進各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履行普法責任,推動形成黨委領導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市、區人民政府要組織實施好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健全普法工作評估指標體系和獎懲制度,做好中期評估和終期檢查,加強檢查結果的運用,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市、區人大及其常委會,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要認真履行保證憲法、法律實施的職責,充分運用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代表視察、專題調研等形式,加強監督,保證本決議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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