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一名男子駕車替兒子送貨,卻因駕駛證與準駕車種不符被交警攔住,結果把自己“送”進了拘留所。

7月27日上午8點左右,昌平交通支隊高速路大隊民警正在京藏高速輔路開展交通違法整治工作,在對一輛小型封閉貨車進行檢查時,民警發現駕駛人彭某僅持有C3駕駛證,根本沒有駕駛小型貨車的資格。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人彭某承認自己確實知道C3駕照不能駕駛C1車型,但自己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爲着急送貨才鋌而走險。

原來,彭某和兒子是一起在北京做生意,平時這輛封閉貨車都是由兒子駕駛。但由於兒子有事不在,恰巧又遇到有客戶要求送菜,爲了不影響生意,於是彭某便抱着僥倖心理想自己駕車跑一趟,沒想到半路被民警查貨。

由於彭某準駕不符,民警依法扣留了彭某的車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因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車輛,彭某將受到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並處10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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