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韓反映,他在微博上找了個租房中介,幾番折騰下來,對方都沒有幫他租到房子,還不退中介費。

小韓之前在北京工作,前段時間接到了杭州一家公司的錄用通知。前幾天,他來到杭州,考慮在杭州三墩租套公寓。小韓找的中介,微博註冊名包含“杭州租房”字眼,現在,對方已經把他拉黑了。通過查詢,記者看到這個微博賬號發佈了不少租房信息。小韓說,7月27號對方約他到一個小區看了房子,當時房內住了一個女孩子,說很快就能搬走。

小韓:“當時承諾我們是有一個轉租,說是本週六之前必須搬出來,然後我們同意的,跟房東交了定金,交了中介費(有跟這位中介簽過合同麼)沒有合同(爲什麼沒簽合同)因爲說週六之前(房子)才能轉出來,他們說是週六纔去籤這個合同。”

7月27號,小韓通過微信轉賬1300塊錢,說是中介費,另外通過中介提供的二維碼,支付寶轉賬2800塊錢,這筆錢說是租房押金。

小韓:“第二天28號的時候,跟我們說什麼呢,說不一定能搬,人家小姑娘(租客)說沒時間找房子,週六不能搬,週日人家要休息,我說那你這樣不行,我們住着酒店,浪費着時間,下週還要入職,很麻煩,很扯,然後我說你給我換一個吧,然後他說行,給你找一個 (月租金)3100的,已經到樓下了,現場跟我們說沒有了。”

小韓說,中介告訴他8月8號肯定能幫他租到房子,讓他再等等,因爲忙着入職的事,他不想再等,就提出退回押金和中介費。對方只退回了2800塊錢押金,並在微信中回覆:可以繼續幫忙找房子,中介費退不了。

小韓:“首先中介費是房租的一半,我覺得是整體的,一旦押金都退了,爲什麼中介費不退呢,而且沒給我租成啊。”

小韓說,他已經通過物業租到了房子,他也考慮到中介的辛苦,提出退回一半中介費。現場,他撥通了對方電話。

中介:“不要給我打電話了,你現在沒必要給我打電話了。”

說完,對方就掛斷了電話,再撥打過去無人接聽,記者發了短信,對方沒有回應。過了一會兒,小韓接到了一個電話,說是跟那位中介一起帶他看房的人打來的。

“中介的朋友”:“昨天你報完警,我也勸他讓他給你退一部分,他不同意,然後我倆已經互刪微信了,關鍵他不退,但是錢沒在我手上(小韓:你跟他不是一起的,爲什麼一起來呢)那一起來,朋友碰到了不是很正常麼。”

小韓說,這樣看來,想要回這筆中介費,要花費的時間和精力成本太高了,不打算折騰了,他把自己的遭遇發在了微博上。

小韓:“但凡這種沒有任何協議,沒有任何法律生效的協議,我不會進行轉賬的,(租房)要通過正規的平臺,包括有監管部門(約束的)正規的(中介)。”

來源:北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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