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永新任南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三明、龙岩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最新!
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三明、龙岩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一起来看——
南平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钟文龙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洪永新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平市公安局局长。
二、免去黄拔荣的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任命丁贵生为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三、免去王冲的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陈建新的南平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五、免去吴发胜的南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任命苏建旗为南平市民政局局长。
六、免去周靖的南平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七、免去黄艳珠的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任命余洲为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八、免去詹旭斌的南平市统计局局长职务;任命詹仁光为南平市统计局局长。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潘冬英为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吴芬菲的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连大松为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腾辞去南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变动,接受李腾辞去南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潘冬英代理南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潘冬英代理南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子华、黄丽英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徐海蓉为南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三明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周跃辉任职的通知
市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
任命周跃辉为三明市财政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1日
龙岩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游勇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公安局:
经研究决定:
游勇章同志任龙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免去其龙岩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职务;
饶瑛浩同志任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其龙岩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政委职务;
陈兴平同志任龙岩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免去其龙岩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职务;
陈钧同志任龙岩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原任的龙岩市森林公安局政委职务自然免除;
黄炳明同志任龙岩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政委,免去其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职务;
兰翔同志任龙岩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支队长。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来源:福建日报微信综合闽北日报、三明市人民政府网站、龙岩市人民政府网站
值班编辑:罗艳玲
热点视频推荐
点分享
点点赞
来源:海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