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上虞臥龍東方郡的業主反映,小區配備的地下非機動車庫,被開發商隔成了一個個單獨的房間,正準備出售。他們認爲開發商的行爲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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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地下很多小房間要出售

業主認爲權益被侵犯

紹興上虞臥龍東方郡業主 王先生:“公示的時候,地下有1310個非機動車位就是停電瓶車,停自行車的,現在開發商一間一間,全部圍起來了,我們說的就是庫房,他們要賣掉了。”

紹興上虞臥龍東方郡業主 秦女士:“這些非機動車庫,屬於我們業主的,現在房產要把他們賣掉,相對來說侵犯了我們業主的權益。”

地下非機動車庫被分隔成很多個小房間,每個房間都有獨立的門鎖,還有編號。房間的面積有大有小,有四五個平方的,也有七八個平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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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表示公共停車區夠用

當地住建局: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誰維護

購房合同約定,車位、車庫或者停車設施的買賣、贈予、租賃等,要另行簽訂合同。臥龍 東方郡的開發商是紹興市上虞區臥龍天香南園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紹興市上虞區臥龍天香南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黃總:“照《民法典》 誰投資,誰受益 (業主 秦女士:但是這個是配套設施呀 )配套設施,我房子也是配套設施,原來總的指標符合規劃要求的,公共的有的,每棟樓下面我都提供了足夠的公共停車位(就是業主可以停放在公共的地方)對(那些圍起來的房子,你們要賣掉)對,也是非機動車庫,停電瓶車、自行車,有些人家要買這個非機動車庫,他要停到這裏面去,放心一點,那有些人無所謂,我停到公共區域就可以了。”

開發商的黃總介紹,目前這些被分隔的非機動車庫房,具體的價格還沒有出來。

紹興市上虞區臥龍天香南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黃總:“大概是七千左右(七千一個)不是,是七千一個平方,不超過七千(那總共面積多少,就是你這個庫房)總共應該是一千多個平方吧,總計是238間(庫房的面積和公共的面積,比例是多少)比例的話,這個我倒一時說不上來。”

業主們介紹,他們購房時,房價是一萬五左右一平方。這些被分隔出售的房間總共一千多平方,每平方七千左右,也就是說,地下非機動車庫被分隔成單間出售,開發商可以進賬七百萬左右。開發商所謂的地下非機動車公共停放區域,部分業主認爲其實面積不大。

紹興上虞臥龍東方郡業主 王先生:“將近八百戶,我們停到哪裏去,上面又不能停,現在是人車分流的(小區路面不能停)不能停的。”

紹興市上虞區臥龍天香南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黃總:“(那個公共區域能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需求完全滿足(可以停幾輛)哪個地方(公共)公共的話,我算一下,八百輛,到九百輛左右(小區裏大概有多少人)785戶人家。”

針對此前業主的信訪,紹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上虞分局的答覆意見書稱:該項目於2021年4月通過竣工規劃覈實確認,實際建成非機動車位1580個,後面括號註明是按面積折算,其中地上270個,地下1310個,括號註明非機動車庫,按面積折算,且與審批基本一致,符合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要求。上面還留了一個聯繫方式。

紹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上虞分局 工作人員:“因爲這個東西,我們審批的時候,它就是一個一個按照這個樣子的,以前審批的時候,都是按照面積去折算的,具體你要怎麼去分隔,因爲這個東西一開始的時候,是設計單位給我們提供的一個東西。”

隨後記者又陪部分業主趕到了紹興市上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紹興市上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科 呂科長:“按照法律規定,它是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誰維護,那麼按照這個要求來講,建設單位對自己投資的,地下空間,它是可以自營或者是轉讓,租賃(那業主就是擔心,萬一以後他們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困難,那怎麼辦)那這個是以後物業管理上面的問題了。”

來源:北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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