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8月4日消息(記者 王燕珍 實習生 曾婷婷)一位是醉酒騎電動車卻不慎撞到人行道隔離石球后摔倒致死亡,一位是騎電動車逆行與另一輛電動車相撞致使他人死亡——8月4日,海口公安交警公佈了這兩起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的事故認定結果,以此警示各位駕駛員,騎電動車或是摩托車都要遵守交通規則,千萬不要因交通違法行爲引發事故釀成慘劇。

醉酒駕駛電動車撞上路邊隔離石球殞命 海口一男子負全責

2021年6月5日晚,36歲的海口男子馮某平醉酒後(血檢結果爲:193mg/100ml)駕駛車牌號爲海口A1**12的電動自行車,沿濱海大道由西往東行駛。當天23時許,當馮某平駕駛電動自行車從非機動車道駛入濱海大道華秀大廈前的人行道時,不慎撞到人行道隔離石球上,造成馮某平連人帶車摔倒受傷,經送醫搶救後無效死亡。

醉酒騎車撞上隔離石球摔傷致死。海口公安交警提供

海口公安交警辦案民警通過現場勘查、檢驗鑑定、調取監控視頻等,認爲該起事故發生的原因是當事人馮某平醉酒後駕駛二輪電動自行車在人行道上行駛,造成事故。

當事人馮某平醉酒後駕駛二輪電動自行車在人行道上行駛,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最終經調查,交警認定當事人馮某平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兩輛電動車相撞致女子死亡 逆行男子負全責

2020年5月14日16時許,28歲男子洪某揚駕駛一輛電動自行車,沿海口市瓊山區中山南路由北往南方向逆向行駛。當車輛行駛至某飯店門前路段時,適遇49歲女子王某蘭駕駛一輛電動自行車由南往北方向行駛。兩車發生碰撞,王某蘭在事故中當場死亡。

電動車逆行出事故現場。海口公安交警提供

經過海口公安交警調查,洪某揚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逆向行駛,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王某蘭駕駛電動自行車正常行駛,無違法行爲。因此,海口公安交警認定,洪某揚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王某蘭無事故責任。

海口交警提醒:爲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右側通行莫逆行,請自覺遵交通法律法規,文明出行。責任編輯:周玉敏

來源:南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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