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株洲:進一步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據“株洲發佈”消息,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發佈進一步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號)。

一、嚴格執行“居家令”。按照2號通告確定的主城區和非緊要公務人員範圍,從8月5日起一律再連續嚴格居家5天,除有序參加有組織的核酸檢測外,原則上不得出門活動,非隔離對象家庭中允許一人憑“雙碼”正常、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做好個人防護外出採購必需生活品。屬地各單位和社區(村)要嚴格加強出入管理,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對拒不執行“居家令”的人員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二、嚴格管控在株人員離開株洲市域。繼續實行所有在株人員非必要不離開株洲的規定,確有要事需離開株洲市域和主城區,須經所在單位和社區(村)批准,並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各級交通運輸和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對各公共交通站場和公路出口的查驗管控。

三、嚴格室內公共場所出入管理。對賓館、酒店、餐館、商場、超市、健身房等室內公共場所,嚴格查驗“雙碼”、核酸檢測結果、測量體溫,控制室內人員流量,住宿餐飲消費均須登記身份信息。公共場所工作人員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每日落實常態化防護措施。已暫時關閉的活動場所和禁止的活動不得自行恢復。

四、嚴格各社區(村)、小區和企事業單位防控管理。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和“居家令”要求,主城區各社區(村)、小區和企事業單位要加強聯防聯控,實行更加嚴格的出入管理,紮緊扎牢各個“口袋”,杜絕人員無序流動。對從外地返回株洲的人員,即時進行核酸檢測,並按途經地區的防控級別實行分類管控。

五、嚴格醫療機構、藥店防控管理。全市各類醫療機構都要落實最嚴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實行封閉式管理,嚴防院感發生。發熱門診必須經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檢查合格後才能開放,個體診所不得接診發熱病人。藥店出售治療咳嗽發燒類藥物,必須即時登記並報告。

六、嚴格落實全員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全市居民要自覺落實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一米線的防控措施,出入公共場所和乘坐公共交通要做好個人防護。近期不串門,非必要不外出。如有感冒發燒症狀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和社區(村)報告,做好個人防護,到正規醫療機構就診。符合條件的居民,要儘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種。

七、嚴格控制各類聚集性活動。對必須召開的重要會議,要嚴格控制規模,強化防控措施。暫時停止舉辦宴席等聚餐活動,避免居民扎堆聚集。

八、嚴格落實“四方”責任。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界要牢記習近平總書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的重要指示,嚴格落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防控責任。對不認真履職盡責、造成防控工作被動的公職人員,依紀依規嚴肅問責追責。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造謠傳謠、擾亂社會秩序等破壞防控大局的行爲,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調整將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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