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規定充電動車或將迎來萬元頂格處罰!你怎麼充電?
8月1日起
應急管理部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正式施行
其中規定
在高層民用建築的
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
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
或者爲電動自行車充電
拒不改正的
最高可處以1萬元罰款
這意味着
電動自行車充電不能再想咋充就咋充
想在哪兒充就在哪兒充
不符合規定充電或將迎來萬元頂格處罰
我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率高
充電問題不容小覷
@寧夏人
你是否爲電動車在哪兒充電發過愁
你對安全充電有何建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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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