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陽市的胡女士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平臺反映,她於2020年4月在平安普惠借款,業務員告知年利率爲9%左右,而今年7月份,胡女士發現每個月還的錢除了本金和利息以外,還多出了服務費和保險費,以及擔保費,真實的年化利率高達31.76%。此外,胡女士稱自己只簽署了一份合同,而平安普惠APP裏卻有多份協議印有相同的電子簽名,她認爲自己的電子簽名被複制濫用,並對自身造成損失。

胡女士多份文件中的簽名一模一樣,她懷疑電子簽名被複制。

對此,平安普惠的工作人員表示,各項費用已經在合同裏標明,電子簽名有授權。

律師表示,如果在一份合同中,主合同寫明瞭含有附件,那麼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即使是未簽字或者所謂的“複製簽字”,合同仍然是有效的。而如果在當事人沒有同意合同條款的情況下,由出借人自行簽字,簽名效力明顯有瑕疵。消費者投訴:

胡女士介紹,去年4月份她因想做投資,在朋友的推薦下, 在平安普惠借款了10萬元。胡女士說,當時業務員告知借款年利率爲9%左右,且不會超過一分。“業務員告訴我,除了當時交的300元保險費,沒有其他附加費用。”

胡女士稱,當時業務員直接上門爲她辦理相關手續,自己也沒有仔細看合同和協議,此後就根據手機上的提示按月還款,每月四千多元。

直到最近,胡女士與朋友談及借貸事宜,她這才仔細查看了平安普惠APP裏個人賬戶的各項合同和協議,卻發現,每個月還的錢除了本金和利息以外,還多出了服務費和保險費,以及擔保費。

據胡女士提供的借款詳情顯示,其年利率爲9.2%,月服務費率爲0.61%,此外還要承擔本金一定比例的月保險率和擔保費率。胡女士稱,她實際拿到借款99700元,每月還款4329.29元,分36期還款,通過“利率計算器”計算,真實的貸款“年化利率”已經高達31.76%,三年的借貸期限,胡女士需支付利息總計5萬多元。

更令胡女士疑惑的是,她稱借貸時只簽了兩份文件,但後來發現除了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授權書有單獨的簽名,平安普惠的貸款信息中顯示有四份相同電子簽名的協議。“每次寫自己的名字多少會不一樣,這四份合同的簽名你一看就知道是一模一樣的。”胡女士說。

平安普惠的工作人員告訴胡女士,這些電子簽名有授權。

胡女士提供的《借款合同》顯示,借款其實是與華能貴誠信託有限公司產生關係的,以9.2%作爲借款年利率收利息。而在《個人借款保證保險》保單中,被保險人名稱也正是這家公司。

“業務員推銷的時候說沒有附加費用,實際利率很高。再加上協議都是代簽的,也沒有紙質合同,很難注意到這些細節!”胡女士希望平安普惠能退回部分費用,但在後續溝通中工作人員表示,所有費用合同已經標明,且有本人簽名,不可能退。企業回應:

公開資料顯示,平安普惠是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聯營公司旗下開展融資擔保、融資諮詢、小額貸款等業務的公司的總稱。

澎湃新聞注意到,平安普惠APP用戶服務協議中標明,平安普惠並非銀行業貸款機構,通過業務流程整合、IT系統整合與對接等方式,爲消費者實現借款需求。根據評估情況,由商業銀行、小額貸款公司、信託公司等資金方與借貸人簽署借款合同並提供借款。

平安普惠的在線客服表示,借款月費用一般由利息、保險費、擔保費以及服務費組成,具體費用組成可能會因產品、資金方等不同而有所差別。服務費由平安普惠收取,主要爲客戶提供資料傳遞、融資諮詢、貸中還款監測、貸後逾期管理等綜合融資諮詢服務。擔保費由平安普惠收取,主要爲客戶借款提供融資擔保的服務。保險費指的是《個人借款保證保險》,是爲提高借款成功率而進行的投保增信,收費依據保險合同、保險單等保險相關單證。對於電子簽名授權,在線客服無具體回應。律師說法:

對於平安普惠的相關收費是否合理,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的劉欣妍律師認爲,平安普惠作爲金融機構是否可以適用民間借貸相關法律法規,要看其實質放款途徑,如果是通過未持牌的小額貸款公司放款,其應受民間借貸LPR4倍上限利率限制,反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不受LPR4倍限制。

針對電子簽名“複製”情況,劉欣妍認爲應該先覈實簽名是否爲僞造,以及當事人是否知情。電子簽名只是將紙質簽名電子化,歸根結底還是要看雙方對合同內容是否達成一致。如果在一份合同中,主合同寫明瞭含有附件,那麼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即使是未簽字或者所謂的“複製簽字”,合同仍然是有效的。而如果在當事人本人沒有同意合同條款的情況下,由出借人自行簽字,簽名效力明顯有瑕疵。

針對胡女士的情況,劉欣妍建議胡女士到當地的銀保監會投訴, 如果仍沒有滿意的結果,可以訴訟中爭取將綜合利率降低。但是由於沒有明文規定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限,所以各地的裁判可能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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