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李菁

日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非法高利放贷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何某某等2人批准逮捕。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来,上海检察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对首例非法高利放贷案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静安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何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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