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住房调控升级 非杭州市户籍家庭社保满4年限购1套房

8月5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通知》规定,在限购区内,杭州落户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必须连续缴纳2年社保才能购房。而在杭州还未落户的,在限购范围内必须连续缴纳4年社保才能购房。

《通知》还规定,无论是无房家庭、普通家庭还是高层次人才家庭,在新房购房意向登记时,将采取根据缴纳社保月数多少排序的制度。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表示,本《通知》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炒房,规范杭州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专家也认为,本次杭州新政将真正促进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减少一些热销楼盘虚火或炒作的现象。

《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限购政策具体为两条: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表示,本次限购政策调整主要对两类户籍家庭的购房政策进一步收紧。

一是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基础上,增加了“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的条件。

二是非本市户籍家庭:从“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调整为“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

此外,杭州市住保房管局还明确,落户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未满5年的,须落户满2年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住房。

除了加强限购外,《通知》还进一步完善了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

《通知》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按社保排序入围摇号的项目,无房家庭、普通家庭分别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高层次人才家庭先按B、C、D、E人才类别从高到低排序、同一类别人才再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原则上三类购房家庭分别以10:1比例入围公证摇号。多个购房意向登记家庭均达到入围最低社保月数的,一并入围摇号。

而高层次人才家庭、无房家庭、普通家庭报名登记的实际审核通过数小于或等于各自倾斜房源数10倍的,按实际审核通过的报名数入围。

《通知》还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高层次人才家庭、无房家庭、普通家庭报名登记的实际审核通过数小于或等于各自倾斜房源数10倍的,按实际审核通过的报名数入围。

简单来说,无论是无房家庭、普通家庭还是高层次人才家庭,在进行新房购房意向登记方面,将采取根据缴纳社保月数来排序的制度。

同时,根据本次新规,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人为设置要求阻拦客户报名买房,企图以躲避摇号的方式销售的行为也将不复存在。本次新政实行后,在杭州购新房销售时不论报名人数多少,都必须先采用三类家庭根据社保排序的顺序售房。

此外,《通知》规定,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过程中,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的,3年内停止其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