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消息!騰訊沉迷又出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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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闌夕

來源:闌夕(ID:techread)

在被點名遊戲的當天,騰訊反應很快的發了“雙減雙打”的措施公告,說用了很多技術手段,去制止未成年人沉迷遊戲。

你們可以去搜一搜騰訊最近幾年發的通稿或是約稿,基本上都是這個公關方向,說自己怎麼費盡心力的去識別玩遊戲背後的那個人是不是未成年,如果是的話,又怎麼引入家長監護和時長約束這些方案,讓未成年人從機制上就沒辦法一直玩下去。

有的時候還因爲用力過猛——比如怕你借用成年人的賬號打王者榮耀,所以還加了一道人臉識別程序——被噴過量索取隱私,玩個遊戲還要刷臉,你鵝廠這是無法無天了吧?

但是依然一直有一個雖然不盡科學、但是呼聲很大的質疑,那就是爲什麼騰訊不搞一刀切,乾脆就禁止未成年人玩遊戲呢?畢竟,未成年人的消費貢獻幾乎是可以忽略不計的,這麼做對營收的影響微乎其微,也不差那點兒月活,卻可以贏來壯士斷腕的口碑,何苦不爲?

繼續看騰訊那篇“雙減雙打”的公告,在最後面,騰訊還附了幾條倡議,包括“倡議全行業全面禁止未滿12週歲小學生進入遊戲的可能性”。

注意,是全行業。

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我不能自己單獨幹,那樣太喫虧了。

這是一個類似“囚徒困境”的矛盾,我換一個例子,十年前,在“愛優騰”的領頭陣營還沒有完全成型的時候,在線視頻行業對於盜播行爲是很困擾的,我花大價錢買了一部劇的版權,然後你那邊很快就有“用戶上傳分享”,相當於我的錢就白花了,怎麼辦呢,我也只能安排“用戶上傳分享”你的獨播劇,大家一起降維互毆。

不光是平臺之間惡性競爭得都喝不起湯,因爲版權價格上不去,製片方也不高興,所以幾家大的平臺開始試探性的接觸,開會商量停戰的可能性,最後總算是磨出了一份沒有明文存在的共同進退協議,大家用錢說話,想播什麼就去買版權,把UGC的口子給關上,同時製片方抱團去起訴那些盜播的小平臺,最終建立起了一個各方都還滿意的秩序,相當於是靠入場資本擠出了不夠資格上牌桌的玩家。

所謂共同進退的“共同”意義是最重要的,因爲只要有一家不參與,其餘的幾家就都不可能履約,就像只要有一個人可以上車不買票,其他買了票的人就都不會再買票了。

前段時間,“愛優騰”一起出來抨擊短視頻縱容創作者對影視劇“切條”侵犯版權,也是基於那份共同進退協議,我們之間雖然競爭激烈,但是至少還有規則存在,盜播這種行爲,直接會斷掉各個平臺的後路,讓搭便車的越來越多。

注意,這裏不評價當前視頻平臺有多壟斷有多爛這種跑題議程,只是告訴你們從混戰到固化的一段客觀歷史是如何形成的。

回到騰訊的遊戲業務上來,雖然所謂的小學生確實對騰訊基本沒有流水貢獻,但是遊戲卻有一定的品牌培養功能,就像我們這一代人很多都是從紅白機開始知道任天堂,然後隨着超級馬里奧一直到了成年之後乃至成家立業,都對任天堂有着特殊的感情,這就是IP的連續性。

以前有段子說,騰訊最提防的競爭對手不是阿里字節,而是小天才電話手錶,因爲人家的獲客是從兒童入手,萬一小天才電話手錶整個社交應用,讓小學生們用它來加好友聊天,把通訊錄積累下來了,可能以後的孩子們就不會去用QQ和微信了。

遊戲也是同理,在小學生羣體本身作爲戰略資源不變的前提下,騰訊不敢輕易的去搞一刀切,說我索性就不讓小學生玩了,因爲如果鵝廠這麼高風亮節了、但是豬廠米廠莉廠不這麼幹,那就等於把未來一代拱手讓給了競爭對手,這是不可容忍的。

所以再仔細捋捋騰訊的小心思,它可以說是明確的坦白了,小學生市場我是可以不碰的,但是最好是大家都別碰,得是“全行業共同進退”,這是給監管方的傳話,接下來看會不會按這個思路推進下去,也能洞察到中國遊戲業在未來幾年是如何洗脫自己最大的“原罪”。

當然了,媒體聲討遊戲最大的問題在於審美疲勞,電子毒品的修辭講了幾十年了,到現在還在講,無非是接下了武俠小說和錄像帶的鍋,只要是影響學習的,就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但是非常矛盾——甚至可以說諷刺的是——現在聲討遊戲對於學生羣體的影響,恰逢大力整頓課外補習班的背景,這兩件事情的微妙衝突你們能察覺到麼?

就是如果有家庭想把孩子不打遊戲的時間拿去補課學習,好像也是不太被鼓勵的⋯⋯那麼問題來了,學生放學後的時間總是有那麼多的,既不讓打遊戲,也不允許補課,那麼,他幹啥呢?打坐嗎?

學生當然不應該過度沉迷遊戲,事實上,對於任何事物的沉迷,都是弊大於利的,在過去幾十年的時間裏,我們的媒體和輿論對這個話題討論了無數次,也得出了很多四平八穩的共識,比如家長的教育在其中應該起到怎樣的作用,比如遊戲公司應當遵循如何的道德規範,但是有徹底解決掉質疑麼?

從來沒有。

因爲這不是遊戲產業的單一問題,你說家長應該多陪孩子,不要把孩子扔給手機屏幕,但是家長這一輩呢,又受困於“996”“35歲裁員”“生不起病的中產危機”這些焦慮,他們連準時下班回家做飯都辦不到,哪裏還有閒心去陪孩子寓教於樂。

保護未成年人的方法,是儘可能的爲他們創造更多選擇、更多種類的樂趣,是做加法,而不是做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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