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轮疫情发生后,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零售药店、超市、农贸市场防疫用品及民生商品价格行为和质量安全开展全面检查,依法查处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违规销售不合格、过期食品药品及未按防疫规定销售明令禁止的冷链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

截至8月4日,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249人次,检查药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市场主体7154家次,发放、张贴政策提醒函2851份,查办了一批涉及防疫物资价格、质量的违法案件,现公布8起典型案例。

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一

7月31日,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对南京佰利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所售两款医用口罩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该局已当场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案例二

8月1日,溧水区市场监管局对南京益寿药店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其所售防疫面罩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该局已当场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

案例三

8月3日,溧水区市场监管局对南京雨晴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所售防疫面罩和酒精凝露等防疫用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该局已现场督促当事人改正,并对其涉嫌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四

7月23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对鼓楼区利让郡百货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所售“一次性儿童口罩”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因当事人违法行为情节相对轻微,该局在当场责令当事人改正同时,并处罚款200元。

质量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一

7月30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南京众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所售某医用外科口罩最小独立销售包装内无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该药店进货查验时也未索取上述产品的相关合格证明文件;货架上陈列的无菌敷贴已超过其使用期限。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五条规定。该局现场扣押当事人上述不合格、过期产品,并对其涉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二

7月30日,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对润恒市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市场内赵国润牛羊肉经营部冷库内有1箱新西兰进口冷冻绵羊肚,生产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当事人可以提供进口报关单、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但现场无法提供南京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具的出库证明和消杀证明。该局对当事人涉嫌销售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案例三

7月29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南京康达药店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货架上陈列的某医用外科口罩最小销售单元外包装标签内容不完整且未附说明书。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该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药店停止销售上述口罩,并对其涉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四

近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南京君子兰药店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所售某玻璃体温计已过有效期,且未明码标价。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该局现场扣押上述过期产品,并对其涉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防疫物资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如您发现以上相关违法行为,欢迎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通讯员 胡建 张杰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许海燕 洪叶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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