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週三春、通訊員徐敏新)從省住建廳獲悉,8月10日起我省所有新建住宅工程(主要指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在交房時,每套新房將標配“一證兩書”,即《住宅質量合格證》《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省住建廳稱,這一舉措在全國屬於率先。

讓每一套新房像電視機、汽車等商品一樣擁有質量合格證、保證書和說明書。2020年初,我省在襄陽發出全國首張按套出具的《商品住宅質量合格證》,宜昌、黃岡等地也相繼開始試點。去年9月,我省推行新版“兩書”範本,讓 “一證兩書”成爲住宅質量的守護者,受到普遍歡迎。

根據要求,我省各地將因地制宜把“一證兩書”納入《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相關條款。交房時,建設單位應向業主同步按套提供《住宅質量合格證》,其包含的信息應包括但不限於工程項目名稱、住宅房號、建設單位名稱及項目負責人姓名、驗收時間、驗收結論等。

據悉,住宅工程交付時還應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其內容至少包含住房基本信息和小區基本概況;介紹本住宅平面佈置、主要設備設施及其技術參數;詳細說明住宅使用注意事項等。以及工程名稱、戶型、房號等具體信息;作出質量保證承諾;載明保修範圍、期限、責任人和保修程序等。

據瞭解,爲保證按套提供的《住宅質量合格證》等真實有效,房屋施工過程質量信息公示和實施分戶驗收是重要支撐。根據要求,建設單位在前期要牽頭負責在網站、微信公衆號等公開平臺及時、分階段向購買人公示工程建設各階段的相關質量信息。此外,在住宅工程竣工驗收中的分戶驗收環節,將早前的抽查驗收轉變爲分戶逐套驗收,能更好地保證合格證對每套住宅作出的質量承諾。

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全面推行“一證兩書”重在督促建設單位履行責任,提升住宅品質,讓消費者收房後使用時更加便利、舒心。對交房時沒有發放“一證兩書”或者內容不符合要求的,主管部門將責令整改。

來源: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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