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農業農村廳獲悉,爲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加強林蛙資源保護,規範繁育增殖管理,加快推進林蛙產業綠色高質量發展,近日,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黑龍江省林業和草原局、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強林蛙資源保護與規範繁育增殖管理的意見》,針對林蛙資源保護與繁育增殖發展不協調、管理不規範、產業結構和佈局不合理,尤其是林蛙納入水生動物管理後管理部門和政策的調整等問題,進行梳理並規範。

東北林蛙和黑龍江林蛙(以下均簡稱“林蛙”)是我省多年來主要的人工繁育增殖種類,具有較高的經濟、生態和社會價值,在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保障生態安全,發展林下經濟,促進林區工人再就業和增收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

2020年,

農業農村部會同國家林草局聯合發佈了

《關於進一步規範蛙類保護管理的通知》,

明確中國林蛙(東北林蛙)和黑龍江林蛙

由漁業部門按照水生動物管理。

在《關於加強林蛙資源保護與規範繁育增殖管理的意見》中,明確了資源保護和產業發展相協調的指導思想以及堅持保護優先、科技引領和創新驅動的基本原則,提出了“十四五”發展目標,對建立禁捕制度、開展增殖放流、加強資源評估與研究、完善承包經營關係、規範林蛙許可管理、建立完善繁育增殖制度、加強林蛙回捕管理、積極發展林蛙產品加工、不斷創新產品營銷模式等提出了意見要求。

同時,三部門將在政策扶持、科技支撐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通過建立合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宣傳指導,嚴格監管執法,推進林蛙產業高質量發展,保護野生林蛙資源。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記者:王辛娜

編輯:王悅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