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多地嚴打“高考空降”行爲:天津高考實行“戶籍+學籍”雙證要求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劉美琳 北京報道

“高考移民”通道正在快速收窄。

近日,天津市發佈高考報名新政。自2022年普通高考報名開始,天津市高考報名條件由單一的“戶籍”要求調整爲“戶籍+學籍”。2019級、2020級及2021級的天津戶口高中生,如果沒有高中學籍,將無法參加天津高考。

由於豐富的教育資源和高考優勢,天津已成爲近年來高考移民的“重災區”之一。爲了降低人才落戶門檻,天津曾在2018年發佈“海河英才行動計劃”。根據這一政策,人才子女可以隨遷或投靠落戶天津。天津過往的高考報名並不要求“學籍”,只要有天津戶籍就可以參與高考。於是,不少考生隨家長落戶並“空降”天津高考,當地的高考競爭也愈發激烈。

實際上,在天津本次出臺新政之前,已有西藏、新疆、福建在內的多地着手嚴打高考“空降”行爲。在今年五月舉行的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教育部黨組書記、部長陳寶生亦強調,要從嚴治理,着力促進高考招生公平公正。要嚴格考生資格審覈,堅決打擊和治理“高考移民”等違規行爲。

天津:設置3年政策過渡期

爲什麼天津此前一度成爲“高考窪地”?

無疑,2018年天津發布的“海河英才行動計劃”是一重要轉折點。彼時就有輿論指出,未來天津很可能調整高考報名條件。此前,天津的高考報名條件對本地學生僅提出戶籍要求,這主要由於天津落戶存在門檻。而放寬落戶條件後,“結合天津當時的高考報名規定,確實可能出現爲讓子女在天津參加高考的高考移民操作,只要獲得天津戶籍,就可以在天津參加高考。”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表示。

“之前有些在河北上學的學生,高三突然轉過來,一考試就年級前幾。”一名天津學生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她看來,這些同學突然在高考前“空降”天津學校,的確對本地考生有些不公平。

而據此次新政要求,報考者須擁有天津戶籍及天津學籍方可報名,政策同時設立了3年過渡期:2022年參加高考,須具有高三1年學籍並實際就讀;2023年參加高考,須具有高二、高三2年學籍並實際就讀;2024年及以後高考,須具有高中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根據規定,只有戶口在2021年10月31日之前落戶天津的外省市高中生,才能實現轉學。換言之,對於這部分學生家庭,落戶時間的窗口期僅剩兩個半月,在截止時間的壓力下不得不加快落戶步伐。也正因此,8月16日天津高考新政出臺後,詢問天津落戶的場面一度火爆。

對於打算落戶天津的外地人而言,高考新政的影響也不容忽視。事實上,高考紅利是許多外地人選擇落戶天津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位在京工作的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此前爲了孩子升學,他曾有意將戶口落至天津。“現在短期內不考慮了。孩子想在天津高考,高中開學前就要把孩子戶籍落到天津。況且,舉家搬遷陪讀成本確實太高了。”

值得一提的是,天津高考新政也將對當地樓市產生影響。貝殼研究院首席市場分析師許小樂分析認爲,此前一部分不打算在天津上高中的孩子家長,選擇在天津外圍區域的非學區房來落戶,目前新政要求必須具有3年學籍,這部分購房需求可能會減少,客觀上不利於天津周邊區域樓市的去化。但與此同時,這部分需求可能會轉向核心區域的教育配套較好的房源,成爲核心區域住房市場的增量需求。

多地嚴打“高考空降”行爲

實際上,像天津這樣實行“戶籍+學籍”雙證要求的省份已有不少。

“其主要目的,是在開放異地高考、引進人才落戶的同時,保障本地戶籍考生的利益,遏制高考移民。” 熊丙奇如此評價。以福建爲例,2020年,福建省教育廳明確要求因其他事由將戶籍遷入福建省的應屆畢業班學生,其戶籍遷入福建須滿3年,同時須具有福建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且有3學年連續實際就讀經歷,即“3年戶籍+3年學籍”政策。

除了明確高考報名條件,多地也開始着手清理各種“空降”行爲,杜絕“學籍空掛”。今年5月,有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西藏高考移民不實際就讀的情況。其稱,林芝市1727名高考移民中751名不同程度地沒有實際就讀,弄虛作假,以請病(事)假的方式不實際就讀。西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信息中心在答覆時透露,2021年,西藏林芝市跨省(區、市)遷入高三年級學生1744名,其中符合實際就讀條件學生1736名,不符合實際就讀的8名學生,已取消其高考資格。

近年來,異地高考一直面臨着高考移民的挑戰。在熊丙奇看來,開放異地高考是適應人才的流動,保障隨遷子女的平等高考權利之舉,而由於各省的高考錄取機會不同、教育發展不均衡,在現實中,也有部分人運作“高考移民”。他指出,目前具體的“移民”方向有二,一是移到高考錄取機會多的地區,但這些地方落戶條件嚴格,二是移到教育不發達地區,採取“學籍空掛”的方式,獲得高考優勢。

採取“戶籍+學籍”報名要求且提出具體年限,正是遏制高考移民的有效辦法。對此,熊丙奇強調,未來應建立以學籍爲主的高考報名體系,並根據學籍學生數的變化,動態調整高考錄取指標。

進一步講,多位受訪專家都在採訪中表示,更重要的問題在於深入推進高考錄取制度改革,打破當前的分省按計劃錄取模式,建立基於統一考試的學生與學校雙向選擇的錄取制度。

熊丙奇建議,未來可以嘗試面向全國考生組織統一考試,在考試成績公佈後,由大學自主提出申請成績要求,達到申請成績要求者,可自主申請多所大學。大學則結合統一成績、中學學業成績、大學面試考察、學生所在地區教育因素、家庭教育因素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價、錄取,一名學生可獲得多張錄取通知書再做選擇。

“改變現有的計劃招生體制,高校招生由高校和考生之間直接建立起供求關係,相互選擇,自然就會形成一個動態的平衡機制。”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強調道。

(作者:劉美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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