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一则消息搅动深圳房地产市场。

8月29日早间,深圳重新发布第二批居住用地集中挂牌出让公告,涉及22宗出让地块,总用地面积约83.4公顷,第二批集中供地时间确定为9月28日。

此次规则调整重磅内容有:

1、同一企业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即严禁“哄抬”地价;

2、地块溢价率上限统一由45%调整为15%;

3、住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3%-9.2%不等,安居型商品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2.8%-9.1%不等;

4、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即严控违规杠杆资金入市;

5、不符合竞买准入条件或不践诺的,将取消其竞买(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1年内禁止该企业参加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多处规则调整是首提,调整后的土拍规则堪称“史上最严”。

下调住房销售限价

此前的8月6日,原定于3天后进行的第二批集中供地计划突然中止。时隔20余天,出让规则作了以下调整:

一是调整竞买人资质条件和准入要求,健全市场准入机制。本批次用地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与本批次用地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用地(含联合竞买)。

二是优化土地竞价方式,合理限定土地溢价。在保持挂牌起始价不变的基础上,地块溢价率上限统一由45%调整为15%,达到溢价率上限后,南山、龙华相关宗地(2宗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用地)直接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其余用地采用“竞自持租赁住房+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最高不超过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面积的40%),进一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的工作要求,拓宽租赁住房供给渠道。

三是强化“房地联动”,进一步下调住房销售限价。本批次用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3%-9.2%不等,安居型商品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2.8%-9.1%不等,通过价格引导进一步稳定市场购房预期。

四是严格落实购地资金审查机制,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建立“先承诺后审查”的工作机制,竞买申请人需承诺购地资金来源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不属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属于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属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属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市金融监管局组织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开展竞得人购地资金审查工作。

五是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购地资金、企业关联性等必须符合出让公告要求,并对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竞买人关联性进行事先承诺,对是否参与现场摇号进行确认。审查发现竞买(得)人不符合竞买准入条件或不践诺的,将采取取消其竞买(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1年内禁止该企业参加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并向社会公开等相关惩戒措施。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本次调整严格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要求,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通过严格市场准入、优化竞价方式、强化“房地联动”等多项举措,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多地调整第二批土地出让规则

业内人士分析称,自今年全国22城推行“供地两集中”政策以来,多地在上半年完成第一批供地。集中出让后,土拍机会集中为几次,部分地方拿地热情被推高,甚至被解读为集中“抢地”。

因此,多地陆续调整第二批供地出让规则,且调整思路较为一致,包括严禁房企使用“马甲”、调整地块溢价率、明确房企应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等。

8月26日,广州挂出第二批集中供地公告,涉及48宗地块。与第一次相比,多方位调整规则。如规定挂牌地价最高溢价率不超15%;严禁房企使用“马甲”, 即同一名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交易申请(含联合申请);要求房企竞买宅地必须使用自有资金;明确主要采用“限地价+竞自持+摇号”的拍卖方式。

8月24日,成都发布75宗地块出让文件:绝大多数地块溢价率未超过10%;全面取消“竞配建”,均采取“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的竞拍规则;明确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宗地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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