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瑞士長期護理保險多渠道籌資,如何借鑑

作者:萬祺

區分長期護理服務是否被社會健康保險覆蓋,屬於瑞士特色制度運行下的精細化管理。個人支付“上限”,既可選不同免賠額,也有直觀的自付封頂線。這些都非常具有市場特色,相應地,對支付內容管理要求也比較高。

2020年,瑞士人均GDP高達81867美元,高居世界第二,也是名副其實的高收入國家。在瑞士,人人都必須有健康保險,保費由投保人自付。瑞士長期護理服務主要有三大支付來源:強制性社會健康保險、私人家庭和來自各級政府的補助。本文擬對此做一些辯證觀察、思考。

醫保支付醫療護理的可行性

由於瑞士社會健康保險是由個人支付保費,一些人認爲這種支付方式是私人的,也有人將保費視爲一種稅收,對於究竟該將社會健康保險視爲公共支付者還是私人支付者目前尚無定論。對比我國長期護理保險運行在當下的探索,有沒有可能與瑞士做法在未來形成高度雷同的局面?可以判斷的要素有兩點:一是瑞士長期護理服務的支付來源不僅僅是社會健康保險;二是我國長期護理保險目前的籌資來源不僅僅是個人保費,但個人繳費比例有不斷抬高趨勢。這是國內商業保險公司充分、長期承辦的底氣和機遇所在。

瑞士社會健康保險只對“與醫療相關”的護理支付,未必不可取。我國目前探索長期護理保險運行,是將醫療護理和基本生活照顧都納入長期護理保險保障。我們主要思考的問題是如何將醫療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做有效分隔。爲了做到有效分隔,就必須想到銜接過渡問題。

從籌資角度看,社會健康保險、私人家庭均是籌資渠道。在待遇享受時,對低收入個人進行部分或全額補貼,補貼資金比較精準高效。區分長期護理服務是否被社會健康保險覆蓋,屬於瑞士特色制度運行下的精細化管理。個人支付“上限”,既可選不同免賠額,也有直觀的自付封頂線。這些都非常具有市場特色,相應地,對支付內容管理要求也比較高。

體系、制度向供方直接補貼

瑞士聯邦政府通過聯邦退休和遺屬保險向家庭護理機構發放直接補貼。我國公立醫院收入結構中包括一定比例的財政資金支持,瑞士直接從其社會保險基金向長期護理服務供方提供直接補貼。這可視爲體系、制度運行對服務供方發展的直接引導、調控。有幾個感觸:一是直接補貼權力下放到地方層面;二是接受直接補貼者,可以是定點機構中的一部分。

瑞士有多種評估工具,不論在哪種評估工具下,患者都被根據每天所需的計劃累計護理時間分爲12個不同的護理級別。這爲儘快形成全國統一協調的長期護理保險失能評估運行標準提供了借鑑。積極地看,護理不同於醫療,尤其在探索早期,護理服務的複雜性、專業性在發展中,把不同量表評估的結果再做一些量化轉化,是有可行性的。戰略地看,不能摸清評估標準的協調性,就做不好待遇公平、效率。

從支出情況看,瑞士家庭護理中,公共津貼籌資超過50%,社會健康保險籌資近40%,用戶自付不到10%。公共津貼有九成補貼給供方。療養院護理中,用戶自付佔40%,公共津貼佔30%。公共津貼有八成補貼給需方。

從用戶自付角度看,選擇家庭護理的自付比例要小很多。從家庭護理在制度運行被引導看,將公共津貼絕大部分補貼給家庭護理服務供方,十分高效地激勵了市場主體的競爭能動性。這也有利於家庭護理專業人員能力培養、保持一定市佔率。療養院護理的支付來源結構與我國目前社會醫保、長期護理保險的支付比例很接近。

(作者系醫保領域研究者,絲路國際產能合作促進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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