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陕西西安再次升级楼市调控政策,扩大住房限购、限售范围,强化住房限购措施,其中规定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在离异后一年内均不得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当日发布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在该市落户满3年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夫妻离异的,离异前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同时,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在该市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房。

《通知》将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纳入限购、限售范围,与西安市城六区、经开、高新、曲江等热门区域实行统一的限购、限售等住房销售管理政策。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泾河新城、空港新城、沣西新城钓台街道、大王街道,实施与高陵区、阎良区、鄠邑区、航空基地等区域统一的住房销售管理政策。

此外,西安市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实现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新局面。坚持小户型、低租金的原则,有效扩大住房保障能力,推动实现职住平衡,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总台记者 杨雨桐 耿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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