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财讯

9月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安徽省芜湖市住建局获悉,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信办、发改委、教育局等九部门于9月3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明确,居民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本文发布后新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点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后方可转让。非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继续执行“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居民购买的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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