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王奕澄

原司法公职人员离职后竟成为“司法掮客”?为了堵上这条“漏洞”,9月7日,江苏淮安发布了一项关于法院、检察院离职人员去向的限制政策,规定全市法检两院离任人员终身不得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这份名为《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规定,淮安市法检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任三年内,其他法官、检察官及审判、检察辅助人员离任二年内,不得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所在律师事务所承办的诉讼法律事务。

简单来说,淮安市法检两院的领导班子成员,离任3年内,都不能从事律师职业。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海还了解到,淮安市司法局近日还通报一案例,一陈姓律师存在违规行为。陈某原系某区法院离任人员。2012年以来,陈某在原任职法院代理案件60余件。

近年来,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逐年增多,淮安市现有121名法检离任人员在律所从业,占全市律所从业人员总数的10%以上。在前期开展的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淮安市发现数起离任人员违反从业禁业规定、违法违规执业等问题。

上述《意见》还强调,淮安法检两院离任人员不得采用隐名代理、幕后充当法律顾问、指导老师等形式,规避回避制度和从业限制规定,违规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利用离任前职务影响,为承办案件法官与当事人、律师之间的违规接触交往牵线搭桥,或者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请托,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充当司法掮客,谋取不当利益;被开除公职的原法检人员不得申请从事律师执业。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0年12月,徐州也曾经对离任的法检两院人员做出明确规定。徐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职人员在从事律师执业或法律服务工作限制期限内,每年至少与离职人员联系一次,了解核查其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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