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剛買房就遭遇開發商降價?政府出手!約談相關企業,下架所有涉嫌低價銷售的房源…多地此前出臺樓市“限跌令” 

在一線城市紛紛升級調控政策之時,部分三四線城市卻正在迎接“逆向”調控,甚至出臺“限跌令”。

不同版本的“限跌令”

近日有株洲市民、網民反映金碧置業、融盛地產、博瑞地產、欣盛萬博、貝殼經紀等企業採取大幅降低銷售價格並明顯低於市場正常價格銷售或代理銷售新建商品房,嚴重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株洲市住建局隨後對上述企業項目負責人進行了約談,並計入企業信用不良記錄。株洲市住建局要求上述企業全面整改:立即停止違規銷售行爲,強化建築施工質量,確保樓盤品質;下架所有涉嫌低價銷售的房源信息;加強內部管理,對所有房源進行清理,依法依規發佈房源信息;加強門店和從業人員管理,規範銷售服務行爲,不得誘導消費者購買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強調作爲房地產行業從業主體,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自覺維護購房者權益。

記者梳理發現, 2020年株洲全市房地產開發投資、銷售實現了正增長,但中心城區新建商品住房網籤價格已經出現下跌。數據顯示,去年株洲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420.21億元,同比增長4.3%;全市新建商品房聯網直報銷售面積691.39萬㎡,同比增長 1%。中心城區新建商品住房網籤銷售均價6701元/㎡,同比下降2.37%。

就在最近,長三角首張“限跌令”落地,江蘇省江陰市住建局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若干事項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實際成交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格,嚴禁低價(如低於成本價、變相降價等)傾銷、打價格戰,堅決杜絕惡性競爭、降標降質、逾期交付等違規違法行爲。

在此之前,岳陽、惠州、唐山等城市先後出臺類似政策。其中,岳陽住建局發佈《關於房地產市場新建商品住房網籤成交價格限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岳陽市中心城區(包括岳陽樓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湖新區、城陵磯新港區)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實施價格備案,提出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後,商品住房銷售的實際成交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格,也不得低於備案價格的85%,否則商品房網上籤約備案系統提示無法簽訂商品房網上籤約買賣合同。

如果從發佈“限跌令”的城市來看,也可以發現,“限跌令”並非普遍現象,它只發生在庫存較高、去化較難的城市。

不能叫做“不讓下跌”

說起限跌,又會讓人想起退房事件。

“那個時候,退房鬧得很煩心,算下來還是虧了不少稅費。”前幾年在肇慶買房的莫先生曾遭遇開發商降價後爆發的退房事件,他告訴記者,“買房也要十分謹慎。”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限跌令”是直接對應了房企經營壓力增大、市場去庫存環境惡化等情況。通過惡意降價進行違規競爭,顯然不可行。所以此類嚴控惡意降價,本身不代表政府不允許房價下跌,而代表不允許借降價來干擾市場秩序。

那麼,“限跌令”有用嗎?其實,每次樓市回調,都會出現開發商“降價潮”,地方政府祭出“限跌令”,主要還是以部分三四線城市爲主。在市場人士看來,當前樓市已進入雙向調控時代,防止上漲和防止下調並存。其實,“限跌令”目的同樣是防止房價出現大漲大跌,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爲,房價大漲大跌都不可取,都可能會引發市場預期波動,並將這種漲跌進一步強化。相比一二線重點城市,三四線城市產業結構不僅單一,而且比較傳統、升級很慢,地產繁榮並依靠這個行業強大的產業關聯性,帶動了上下游投資和消費、就業增長,對這些城市非常重要。而且,按照預售價格備案的規定,價格經管理部門備案以後,15%範圍內的上下調整是可以的,開發商可以自主決定,但超過15%就必須要重新備案,之前很多城市也有類似情況,所以不能叫做“不讓下跌”,而是不能違反價格備案的規定。

李宇嘉還表示,各方對穩定樓市的訴求很高。其公共屬性、外部性開始顯現,政策調控的頻率越來越高,力度越來越大了。不管是對於快速上漲,還是快速下跌,不管是對全市區域,還是部分區域,都得進行適當的干預,包括不允許大幅度的降價營銷,這和不允許大幅度的上漲是一樣的邏輯,這種干預一定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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