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启动,大湾区金融“硬软联通”加深

9月10日,“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这是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牵头,广东、深圳银保监局、证监局共同参与起草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也正式发布,拉开了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购买理财产品的序幕。

10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苏赟在“跨境理财通”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跨境理财通”的特点。苏赟表示,按照“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安全便利、风险可控”的原则,“跨境理财通”试点做出多项创新制度安排,在守好跨境金融风险底线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优化金融服务体验。

一是“跨境理财通”的业务办理流程对于投资者十分“友好”。为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者业务办理效率,“跨境理财通”支持线上签约、代理见证开户、线上风险测评、远程购买产品,基本能实现全流程远程办理;同时鼓励银行简化业务流程,让内地和港澳居民能够享受更加便利、快捷的跨境金融服务。

二是粤港澳三地银行在个人跨境理财业务上能开展全方位的合作。“跨境理财通”包含“北向通”和“南向通”。简单来说,港澳投资者和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可通过当地银行购买对方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这样,粤港澳三地银行会在账户基础、业务系统、网点布局等硬件设施上进行对接,在营销服务、业务规则、投诉处理等运行规则上实现衔接,大湾区金融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机制“软联通”又将走“深”一步。“跨境理财通”为大湾区金融业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了一个示范。

三是“跨境理财通”在防控金融风险方面有严密的机制安排。无论是“北向通”,还是“南向通”,投资者在购买投资产品时均需在投资产品购买地开立投资户、在资金汇出地开立汇款户。对投资户与汇款户之间建立绑定关系,并通过闭环式通道进行资金汇划,加之对跨境资金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能够有效地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四是“跨境理财通”业务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考虑到三地法律制度不同,投资者消费习惯有差异,在业务试点中,内地有关部门加强了与香港、澳门金融管理部门的协调合作,强化信息共享,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共同夯实投资者权益保护基础,确保大湾区居民跨境投资理财产品能获得最大程度的权益保护。

五是“跨境理财通”业务统一使用人民币结算。为便于个人投资者管理和识别银行理财产品风险,降低跨境交易环节的汇兑成本,“跨境理财通”业务涉及的跨境结算均使用人民币,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

苏赟透露,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广东、深圳银保监局,广东、深圳证监局将扎实做好“跨境理财通”试点业务各项基础服务,全面宣传试点政策,认真指导银行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并与港澳金融管理部门一同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投资者参与到“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中,用足用好金融改革的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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