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生態保護紅線制度正優化,將影響補償資金分配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王晨 北京報道 9月12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到2025年,與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基本完備;到2035年,適應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基本定型”的重大改革目標。

其中,生態保護紅線制度被作爲改進縱向補償辦法的重要考量因素,未來將會對補償資金的分配產生影響。

《意見》還要求,要健全統一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優化全國重要水體、重點區域、重點生態功能區和生態保護紅線等國家生態環境監測點位佈局,提升自動監測預警能力,加快完善生態保護補償監測支撐體系,推動開展全國生態質量監測評估。

我國的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已經進行了相當長的一段發展歷程,早在本世紀初,就有一些地方在生態建設中嘗試摸索劃分生態保護紅線。而生態保護紅線,是指在生態空間範圍內具有特殊重要生態功能、必須強制性嚴格保護的區域,是保障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底線和生命線。

從2011年國務院在《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中首次提出“劃定生態紅線”,2013年原環保部開展4省(區)劃定試點以來,生態保護紅線的制度建設一直在不斷完善。

此次作爲重要考量因素被寫入《意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要更加深度地發揮其效用,仍需要經過一系列的制度完善和能力建設工作。

優化建設更全面的監測體系

截至今年7月,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劃定的全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比例不低於陸域國土面積的25%,覆蓋了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覆蓋了全國生物多樣性分佈的關鍵區域。

“2020後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專題政策研究項目中方組長、生態環境部衛星環境應用中心主任高吉喜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採訪時透露,生態保護紅線的制度是明確的,一是要嚴格實行管控,二是允許合理的人類活動,以保證紅線內居民的正常生活,三是逐步加大生態補償力度。目前,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出臺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

那麼首先,要保障更加強有力的監測管控,勢必要加強各個維度對生態保護紅線區域內的動態監測。也就是此次《意見》中所說的“優化生態保護紅線等國家生態環境監測點位佈局”。

目前我國對生態紅線的監測主要還是以地面監測爲主,適當的輔以一些依靠衛星遙感技術來進行的監測。

而在爲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而出臺的《意見》中,明確提出優化生態保護紅線補償制度。高吉喜說,優化的目的就是爲了更準確地保護生態紅線,給予生態保護者更多獎勵,也就是生態補償。簡單地講,就是哪裏保護得好,哪裏就可給予更多的生態補償。

在此之前,各個地方都有按照中央提出的生態保護紅線進行嚴格的管理和規劃。但是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研部副主任張孝德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個別地方劃好的生態紅線,甚至因爲監管和監測不力,時間一長就被一些商業機構突破了。”所以這次提出要進行監測和佈局的優化,一定程度上能夠從技術上保證對於紅線的保護。

“空天地”一體化監測

參與生態保護紅線監測指標與評估方法研究工作的歐陽志雲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採訪,目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正在積極推進生態保護紅線監測體系建設,其監測指標與評估方法已經基本確定。

2020年3月發佈的《關於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在第十七條中指出,強化監測能力建設。加快構建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環境質量、污染源和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

所謂“全覆蓋”,是指對全國所有的生態保護紅線保護狀況、生態系統類型,以及生態產品的提供情況,進行全覆蓋的監測與評估。

歐陽志雲認爲,生態保護紅線監測評估工作應當從國家層面主導,落實到各個省、市、縣,以及每個生態保護紅線斑塊,形成一個垂直監測評估體系。“空間層面的監測估計很快就能建成,但由於生態產品的複雜性,要實現生態產品與服務的監測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

高吉喜透露,未來我們要建立空天地一體化的監控體系。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後,生態保護的範圍和麪積都會更大。所以,原有的以地面爲主的監控體系難以滿足對紅線保護成效的評估和監控。

“爲此,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要建立空天地一體化的監控體系。一方面,要優化監測的點位和佈局;另一方面,要優化監測監控的週期。在地面監測的基礎上,必須要發揮衛星的監測作用,必要時也可以採取無人機等技術手段。”高吉喜說。

歐陽志雲認爲,這項工作應當從國家層面進行引領,落實到各個省、各個地方,形成一個垂直建設體系。“空間層面的監測估計很快就能建成,但由於生態產品的複雜性,要達到真正的全覆蓋可能需要三到五年的時間才能建成。”

高吉喜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生態保護紅線的最終目的不是簡單的生態保護,而是要統籌生態保護和經濟發展。當地居民爲了保護某片區域,需付出一定的代價,但通過“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轉化,可以獲取一定的經濟價值。同時,國家和其他受益地區應給予必要的生態補償,從而爲紅線區內居民找到更適合當地生態保護與經濟協調發展的路徑。

“通過更全面的監測評估,才能更加深入細緻的瞭解生態紅線的保護狀況,以及地方爲保護而付出的代價。”高吉喜說道,“這樣才能根據保護的程度,給予合理的生態補償,從而體現生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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