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區塊鏈日報(北京,記者 董宇佳)訊,今年以來,NFT在全球範圍內持續火熱,國內各大互聯網巨頭也開始佈局NFT業務。

繼6月23日支付寶率先推出基於螞蟻鏈發行的NFT付款碼皮膚後,7月網易授權發行的《永劫無間》遊戲NFT盲盒,在15分鐘內售空;8月2日騰訊旗下的NFT交易軟件“幻核APP”正式上線,相繼發行並出售了多款NFT產品……

行情持續升溫,國內的NFT交易平臺也隨之陸續出現。如何在監管允許範圍內進行嘗試,是所有企業正在面臨的問題。

監管的尺度如何劃分?

目前,我國的監管機構主要是對加密貨幣挖礦及交易行爲進行嚴厲打擊,儘管NFT使用的是區塊鏈技術,但我國還沒有針對NFT的監管規定。

2017年NFT首次出現在大衆視野,2021年迎來了全球市場的大爆發。中國公司進入NFT行業相對較晚,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颯向《區塊鏈日報》記者表示,相對於NFT這類新興事物,立法有所滯後是常態。

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李亞則表示,在我國開展NFT業務仍然要遵循現有的一些法律規定。一是關於NFT產品本身,需要遵守關於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規定,避免引起作品剽竊等著作權侵權行爲;二是關於NFT的流通,需要遵守關於虛假宣傳、內部炒作、金融欺詐、違規轉移資產和洗錢等行爲的法律規定和監管政策。

NFT涉及的主題多樣,觸及藝術、體育、遊戲、音樂等不同領域。當下,官方正在對網絡遊戲進行全面整頓,針對市場上如果出現NFT遊戲收藏品,是否會面臨比其他NFT產品更嚴厲的監管?

李亞律師從法律層面分析,認爲對同一行爲的規範不會區別對待,所以NFT市場無論是出現遊戲、圖片還是其他物品,監管的背後要保護的都是金融秩序、投資者的權益或NFT產品的權利。

肖颯向《區塊鏈日報》記者表示,“風險可控是我國行政部門的重要監管原則”,因此,對NFT監管的重點,最終還是要看——其是否對金融體系產生了較大影響。李亞也說道,如果某一主題的NFT發展超出合理範圍,對金融體系和社會產生比較大的負面影響,對這一類NFT產品進行專門監管也有可能。

肖颯補充道,基於我國目前開展NFT業務的企業不使用加密貨幣作爲支付方式,並且是通過無法將NFT提到國外各類交易所的聯盟鏈,“這樣不容易產生金融類的風險與羣體性事件,監管部門對此樂見其成。”

二次交易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與OpenSea等NFT交易市場不同,在阿里巴巴和騰訊等平臺上購買的NFT僅供收藏家和投資者使用,不接受二次交易。

這意味着擁有者購入的NFT在後續流通環節會受到限制。各大企業對二次交易進行了不同程度的限制,背後的考量依舊在於我國對金融的強監管,規避代幣將會造成的金融風險。

支付寶螞蟻鏈粉絲粒《用戶服務協議》最新版本中就註明使用者至少要持有NFT數字作品180天后纔可轉贈給好友;幻核中也沒有提供NFT轉贈或轉賣的入口。

不過,業內人士在日後是否會開放二次交易的問題上有不一樣的看法。一位不願具名的從業人員向《區塊鏈日報》記者表示:“NFT可以視爲一種對物權和財產權的鏈上確權技術,並轉化爲可追溯的、鏈上的資產。如果不能二次交易,NFT沒有意義。”

李亞則認爲還需要等待時機,未來是否開放二次交易得看NFT市場的發展情況。

在肖颯看來,NFT的流轉與一些知名遊戲中的虛擬資產並無本質區別。因此,“在限制數量、範圍,給予一定使用場景的基礎上,未來允許個人持有的NFT權利轉讓是有可能的,但在短期內無法形成專門、穩定的NFT交易平臺。”

爭議與發展共存

圍繞NFT的許多法律、政策問題都未定,NFT在全球範圍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爭議。

肖颯表示,目前國內外對於NFT的爭議,在監管尺度不明和性質標準不明這兩個主要方面是一致的。

她說:“目前各國政府對金融採取的都是強監管的態度,NFT雖系非同質化通證,但亦可就同一現實物品或複製品上鍊,產生多個NFT。如有人加以不當利用,同樣會滋生金融風險。”

另一方面,NFT的法律定性目前仍不明確。肖颯認爲NFT目前存在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權利屬性的爭議。定性不明的情況下,原權利人的授權內容、行政機關的監管依據、用戶購得的產品實質均存在疑問。

在美國,也同樣面臨如何界定NFT的討論:被視爲一種商品,還是證券或是其他;以及在NFT的銷售中會轉讓哪些知識產權,NFT是否會受到聯邦反洗錢法的約束……

另外,如果日後NFT被金融化,洗錢的風險將會加大,這也是二次交易延伸出的問題。“如未來允許二次交易、轉讓,須防範用戶將NFT提至國外的去中心化交易所,屆時NFT可能會成爲不法分子實施洗錢的犯罪工具。”肖颯說道。

NFT作爲一種新興資產類別,未來的不確定性依舊很大。不過,酷連科技創始人、執行董事吳豐恆在接受《區塊鏈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國內的NFT市場,需要鼓勵和實體經濟連接,助力實體經濟發展,同時抑制過度炒作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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