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林平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仍存畏难情绪。9月15日,澎湃新闻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最高检发布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指引各地检察机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选取了12件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1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例予以发布,在领域上涵盖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以及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文物保护等所有法定领域和部分新领域。

数据显示,从2017年7月至2021年6月,检察公益诉讼已全面开展4周年,共提起诉讼19695件,包括行政公益诉讼2336件,民事公益诉讼17356件(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5320件),从领域分布来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14175件,占71.97%;食品药品安全4186件,占21.25%;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586件,英烈权益保护45件,其他634件。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分析指出,在行政公益诉讼中,争议焦点主要围绕是否存在公益损害、被告是否具有法定监管职责、是否依法全面履职等;在民事公益诉讼中,争议焦点主要围绕违法行为是否损害公益、公益损害认定的方法和结论、责任承担的方式和内容等。在诉讼程序方面,有的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乃至抗诉再审;在诉讼类型方面,有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包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展示了检察公益诉讼全流程、多类型的丰富实践。

“实践中,有些检察机关对提起公益诉讼依然存在畏难情绪,担心影响与行政机关的长期协作关系、对自身诉讼能力缺乏信心、担心败诉承担责任等,以致不敢诉、不愿诉、不会诉。”胡卫列表示,前述案例对于公益诉讼实践中一系列典型性、普遍性问题给出了具有指引性的法律认定标准,对于社会大众、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如何更好守法执法司法、共同加强公益保护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胡卫列认为,行政公益诉讼实质上是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实践中,检察机关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解决了一大批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问题,行政机关也从开始的不了解、有顾虑到逐步理解接受、积极整改甚至主动要求监督、让检察机关督促帮助解决治理难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