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監守自盜!陝西子洲農商行“騙貸兄弟”聯手套取銀行貸款上千萬丨局外人

記者 | 馮賽琪(實習)

近日,中國檢察網一則法律文書披露,曾擔任陝西子洲縣某銀行某處主任的蘇某某,利用自身職務便利,夥同哥哥蘇某甲等人詐騙銀行貸款超千萬元。目前,子洲縣人民檢察院已對蘇某某涉嫌貸款詐騙罪提起公訴,追究其刑事責任。

子洲縣人民檢察院認爲,蘇某某在擔任子洲某銀行某處主任期間,明知其胞兄蘇某甲身負銀行鉅額貸款,仍然長期、多次利用他人充當貸款人、擔保人,虛構財產狀況、生產經營能力、資金用途等信息,爲其提供虛假貸款信息與合同。

2014年到2016年間,兄弟兩人共詐騙銀行貸款28筆,共計1232萬元。其中蘇某甲已經使用1082萬元,至案發前一直未還。

起訴書指控:蘇某某在應當明知其兄長蘇某甲在子洲某銀行有鉅額貸款、資不抵債、根本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幫助其詐騙銀行貸款,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貸款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界面新聞記者翻閱裁判文書網發現,本案中的蘇某甲系2020年9月爆出的“子洲農商銀行騙貸案”主角蘇權,其曾是子洲農商銀行的職工,後因下崗失去發放貸款的資格,爲了進一步獲取子洲縣農商銀行資金,利用其弟蘇某某擔任子洲縣農商銀行馬岔分理處主任的職務和工作便利非法獲取貸款,從而有了上述案件。

從銀行下崗後,蘇權利用借款人和擔保人的信任,以高某某等17人的名義,爲他們辦理貸款手續。弟弟蘇某某借銀行職務之便做內應,參與貸前調查和貸款審批,隱瞞騙貸情節,用虛假的貸款人、擔保人個人信息、資產信息、經濟收入、經營項目、虛構貸款用途等詐騙貸款。

期間,兄弟倆還發展了6名同夥,以同樣的方式詐騙銀行貸款6筆,共計299萬元。蘇權拿到209萬元,用於歸還其債務或揮霍;6名同夥分得剩下的90萬元,除一名同夥歸還5萬外,其他均拒不歸還直至案發。

而在下崗前,蘇權利用自身職務之便,多次實施貸款詐騙。

2020年2月,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蘇權貸款詐騙罪案作出一審判決,認爲蘇權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詐騙銀行貸款91筆,共計4282萬元,判處蘇權犯貸款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蘇權被查封在案的違法所得財物,無權屬爭議的,依法處置後返還子洲縣農商銀行,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不足部分責令繼續退賠。

宣判後,蘇權不服,上訴至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陝西高院支持原判。

據悉,2021年4月22日,蘇某某因涉嫌貸款詐騙罪被延安鐵路公安處榆林站派出所抓獲,後被移交至子洲縣公安局並被依法逮捕。日前,此案由子洲縣公安局偵查終結,被告人蘇某某涉嫌貸款詐騙罪,向子洲縣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

界面新聞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蘇家兄弟二人此前供職的銀行全稱爲“陝西子洲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該銀行於2000年6月成立,現任董事長是劉富國。透過股權穿透可以看到,子洲農商行的大股東是自然人集體持股,曹永清等541名自然人股東爲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佔50.4%。

子洲農商行近年來也是官司不斷,還有一起騙貸案曾引發輿論關注。兩名嫌疑人李某某及其前夫都是子洲農商行的職工,2019年11月,李某某幫助前夫套取銀行資金665.85萬元。子洲農商行報案後,前夫自殺身亡,李某某受傷,2020年7月,子洲縣人民法院宣判,李某某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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