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孟献欣 枣庄报道

9月15日,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社会曝光“酒驾”严重违法驾驶人141名,公布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2则,终身禁驾人员2人,重点违法车辆133辆,高危风险运输企业26家。

“酒驾”严重违法驾驶人共141名:

交通事故多发运输企业为:

山东捷安运输有限公司

山东润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枣庄市诚远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市鸿润物流有限公司

枣庄市骏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市路凯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市万隆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市正丰运输有限公司

交通违法多发运输企业为:

枣庄辉灿物流有限公司

枣庄瀚邦源建材有限公司

枣庄富泰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市骏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鼎好物流有限公司

枣庄市聚源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金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兴盛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市薛国物流有限公司

枣庄市永航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捷安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永晟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正元运输有限公司

滕州市博瑞物流有限公司

滕州星汉物流有限公司

滕州润恒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枣庄富源运输有限公司

事故多发路段为:

八月份全市无事故多发路段。

典型事故案例为:

1、2020年2月9日23时15分许,孔某浩(男,24岁,驾驶证类型:B2,驾龄:5年,住址:滕州市级索镇西赵庄)饮酒后驾驶鲁DGF**6号小型普通客车沿104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滕州市鲍沟镇政府红绿灯北300米路段,与同向行驶朱某锁驾驶的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朱某锁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朱某锁系严重颅脑损伤致死。孔某浩血液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经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孔某浩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孔某浩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2、2020年8月4日19时38分许,朱某朋(男,39岁,驾驶证类型:C1,驾龄:6年,住址:滕州市龙阳镇朱庄三村)驾驶鲁D67**0号小型轿车沿滕州市滕龙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北辛街道黄庄路段处时,与行人江某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江某明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朱某朋驾车逃逸。经尸体检验,江某明因碰撞导致颅脑损伤死亡。经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朱某朋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决,朱某朋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等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这141名酒驾驾驶人作出了驾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对两名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驾驶人依法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身禁驾的处罚;督促整治多次违法未处理重型货车、大客车、营运车;约谈高风险运输企业,联合相关部门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

近期,枣庄交巡警支队将聚焦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持续深入推进“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力度,紧盯重点车辆、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严查超载超限、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复审、“一盔一带”、“两路两车”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着力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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