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央行研究局局長王信: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與碳中和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9月16日,清華五道口“碳中和經濟”論壇在京召開,本次論壇以“全球碳中和與能源變革”爲主題,重點探討碳中和目標對經濟金融理論和實踐提出的創新挑戰,探索能源相關重點行業低碳發展路徑。金融支持生態產品的價值實現。“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與碳中和有非常密切的關係,”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在論壇上介紹了金融支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路徑和實踐經驗。他表示,森林、海洋的植物,包括紅樹林的沼澤等生態環境的維護對環境非常的重要,對於實現“3060”的目標也是非常的重要。一方面需要我們進行減少排放,另外一方面增加碳匯、碳吸收,這些方面都是兩方面同時用力,對於實現碳中和至關重要。

“金融支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存在一定的制約因素。”王信認爲,金融支持生態產品價值發展空間還非常的大,但是需要面對和及時解決一些重要的問題,包括最重要的底層設計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面。

第一、現在我國法律法規基本上停留在行業的層面和地方的層面,還沒有一個全國統一的針對生態保護的法律法規。涉及到相關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規範相關做法的一些系統性、整體性的法律法規、專門保障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立法基本上是空白。

第二、產權確權機制不夠完善。誰有權來進行處置獲得相關的收益?這是非常的關鍵。碳匯等生態產品產權缺失都是一些突出的問題。

第三、價值評估機制不完善。要對生態產品進行估值,包括一個地區整個生態總值到底是多少。現在也有一些機構評出來一些價值,但是它的權威性不夠,往往金融機構認爲偏高,對於他如果用這些來進行抵押貸款,他可能會面臨風險等等,這些都是制約金融產品開發的一個重要的方面。

第四、市場交易機制不完善。比方說,現在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現在有很多的觀點是需要增加金融的屬性,應該要允許更多的金融機構能夠參與到碳排放交易權市場。不管他是作爲開展經濟受託的業務,還是他可以直接的進行市場的交易,買賣金融的產品,這些都是可以探索。相關的金融產品包括現貨的產品、期貨的產品,現在還是缺失的。金融監管部門也呼籲,期待着和相關的部門、主管部門一起共同的推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進一步的發展。

第五、風險緩釋機制和激勵機制不夠完善。多數生態項目屬於中長期的項目,如果你的風險的分擔、緩釋機制不夠健全的話,包括擔保機制、抵押品機制不夠完善的話,銀行就會望而卻步,因爲它長期的貸款的風險或者是其他的投資風險會比較高。

第六、市場主體培育機制不夠完善。不管是從供給方還是從需求方,主體都是較爲缺失,社會的意識和相關的經濟主體,包括金融機構,進行生態產品價值的實現過程中他所應該扮演的角色還需要進一步加深認識和提高能力。

要讓金融支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王信提出以下幾點:

第一、推進相關法律制度建設。王信認爲,全社會越來越重視綠色低碳的發展。有了這樣逐步形成的共識,對於法律法規的制定和落實都是非常重要的。還包括建立全國性的生態產品價值覈算制度、生態補償、轉移支付、政府採購等相關的專門制度,建立完善生態稅收等生態環境使用付費機制。如果大家都很免費的使用,就會可能過度的使用和利用,從而破壞生態,對於“3060”目標的實現也是非常不利的。

第二、建立健全生態產品產權機制。王信認爲,這是市場交易的基礎,包括生態產品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這些都要進一步的明確。

第三、加快市場交易機制建設。王信認爲,除了碳排放權交易的市場以外,其他種種的,包括排污權、用能權等等都可以推動把它變成某種的具有價值、具有金融產品屬性這樣的一種做法。

第四、健全風險緩釋機制。更好的分擔風險,能夠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吸引更多的市場主體來參與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這項重要的工作中來。

第五、完善市場主體培育機制。王信介紹,在供給方面,引導工商資本、社會資本等等來投資生態項目,甚至包括長期的機構投資者,比方說,商業的保險公司,甚至是養老保險基金。當然是在合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都可以廣泛的吸引社會資金來助推生態產品的價值實現。需求主體方面,加大對消費者生態知識宣傳教育力度,促進消費習慣“綠色轉型”,這些也是非常的重要。

第六、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王信認爲,只要有一個好的市場環境,如果有好的碳的價格和生態產品價格,金融市場、金融機構,自然就會發揮它的主觀能動性、積極性來推出各種各樣金融的產品,包括貸款、包括股票、包括期貨產品、包括保險產品等等來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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