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多省禁止虛擬挖礦但死灰復燃 河北禁令雖遲終到

記者 王永菲 冉學東 北京報道

今年5月、6月多省密集發佈虛擬貨幣挖礦禁令,繼內蒙古、四川、青海、雲南、新疆等虛擬貨幣挖礦大省後,時隔3個月,安徽、河北等挖礦佔比較低且分佈較爲零散的地區也陸續發佈相關禁令。

雖然虛擬貨幣挖礦已基本清退,河北等算力佔比較低的省份也逐步開展整治,江蘇、浙江、甘肅、北京等虛擬貨幣挖礦算力佔比榜上有名的省份是否也將有所行動?河北、安徽在這個時間點發布禁令,是否與網傳“打擊虛擬貨幣挖礦與交易的細則”相關?此前多省禁止虛擬貨幣挖礦成果又如何呢?

朱幼平向記者表示:“安徽、河北等地確實跟水電、風電資源豐沛的新疆、四川不同,電價更高,按這個邏輯,虛擬貨幣挖礦或許利潤非常低。但是其存在虛擬貨幣挖礦或與黑灰產業有關,比如偷電挖礦,這不能不整治。”

虛擬貨幣挖礦禁令再蔓延

9月14日,河北網信網發佈《省網信辦聯合有關部門開展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爲整治》通知。

本次整治是由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省通信管理局、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河北分中心等部門針對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爲部署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行動要求,9月30日前,省內有關機構要認真核查、檢視在用信息系統,嚴防利用系統算力從事虛擬貨幣非法挖礦。從10月份起,有關部門將聯合開展常態化監測,並將監測、處置結果在一定範圍內公佈。

整治行動要求各級網信、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強相關輿情、舉報信息收集。

值得關注的是,還特別提及省內各高校、科研單位從事相關研究必須與學科建設相匹配,並在滿足科研、教學條件下儘量縮減系統建設規模。可以看出,河北省各高校、科研單位對於系統算力的研究一直較爲重視。

本次整治的懲罰力度也較爲嚴格,對發現利用信息系統算力進行非法挖礦的行爲,嚴肅追究主管領導和責任人責任;涉事信息系統整改完成前,停止互聯網接入;進行違法交易的,嚴格依法論處。

本次整治活動的目的也很明確:一是虛擬貨幣挖礦耗電量大。由於虛擬貨幣挖礦能源消耗巨大,與我國“碳中和碳達峯”目標背道而馳;二是虛擬貨幣交易風險大。其兌換、交易對我國金融秩序干擾性強,金融風險隱患大,且多與黑灰產相關,其氾濫、蔓延將嚴重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直接威脅國家安全。

據劍橋替代金融中心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4月,河北省在中國境內各省市的算力佔比爲0.56%,佔比較小。在全國清退虛擬貨幣挖礦後大型挖礦礦場幾乎全部轉移至海外,不過在國內各省市仍然有零散的挖礦主體隱蔽行動。

朱幼平向記者指出,安徽、河北雖然挖礦算力低,在金融委比特幣挖礦與交易嚴打令發佈後出臺挖礦禁令也在情理之中,其它地區跟隨出臺挖礦禁令的可能性也很大。

“虛擬貨幣雖然有創新之處,但非常不成熟,目前還沒看到其價值,加強監管是必然的。我國金融委提出嚴打後,取得明顯效果。央行不久前提出虛擬貨幣常態化監管,持續保持高壓態勢。我國各省區市有金融監管權責,發佈挖礦禁令是應有之義。我們注意到,美國新任SEC主席Gary Gensler也一直強調要對虛擬貨幣實行監管。”朱幼平強調。

各地對虛擬貨幣的嚴打也在持續行動。近兩個月來,北京市、上海市還先後開展了爲虛擬貨幣宣傳導流企業的嚴打行動。

本報此前報道過,爲虛擬貨幣提供交易服務、辦公地點或者宣傳導流的企業與個人賬號被陸續清理整頓,北京取道文化發展公司被註銷、幣圈的頭部媒體幣世界關停以及區塊天眼APP被要求在應用商店下架。

後有消息稱,深圳、湖南等地對於OTC商實施精準打擊抓捕。近日,各媒體平臺又傳出消息稱,上海證券蔡鈞毅因涉嫌爲虛擬貨幣宣傳導流導致投資者虧損被抓等,儘管該消息並未被證實,但是政策對於對於“涉幣”的打擊與社會的關注,使得業內人士更加草木皆兵。

對於虛擬貨幣的打擊管理,或有網格化管理的趨勢。

多省禁止虛擬貨幣挖礦成果如何?

內蒙古、四川、青海、雲南、新疆等虛擬貨幣挖礦大省禁令發佈後,成果如何呢?

內蒙古2021年3月發佈禁止比特幣挖礦的措施後,也有許多虛擬貨幣挖礦企業企圖藉助大數據中心的幌子逃避檢察,後期連續發佈“521”、“525”相關禁令,內蒙古凸顯出整治虛擬貨幣挖礦的決心,條令措施可謂是“穩準狠”。

在5月25日出臺的《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爲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下稱“八項措施”意見稿)中,內蒙古就強調,對工業園區、數據中心、自備電廠等主體爲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電力支持的,對存在故意隱瞞不報、清退關停不及時、審批監管不力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嚴肅追責問責。

對於虛擬貨幣“挖礦”的主體來說,如果有大數據中心、雲計算企業等主體參與虛擬貨幣“挖礦”行爲則一律清退,參與挖礦人員進失信黑名單,參與挖礦的公職人員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對通訊企業、互聯網企業等主體存在虛擬貨幣“挖礦”行爲的,由主管部門依法吊銷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嚴肅追究責任;對網吧等主體存在虛擬貨幣“挖礦”行爲的,由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其進行停業整頓等處置。

另一個虛擬貨幣挖礦大省四川實施禁止任何虛擬貨幣“挖礦”的政策也在大力推進。

本報記者注意到,在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四川省能源局官網上,7月以來有多條關於“禁令發出後,虛擬貨幣挖礦現象仍然猖獗”的舉報。

2021年7月22日,四川能源監管辦回覆表示,“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金融穩定委員會第51次會議精神,切實發揮能源監管作用,我辦於2021年6月18日印發通知,開展發電企業違規向虛擬貨幣‘挖礦’供電的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發電企業自查自糾,立即停止向虛擬貨幣‘挖礦’供電。”

四川能源監管辦相關工作人員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目前舉報需要有詳細的證據,比如視頻、照片等,我們人手不夠,相關舉報材料只能是記錄存底,因爲我們在成都,一些被舉報的水電站都比較偏遠,有合適的時機會我們纔會去調查。目前四川的政策確實是一切關於虛擬貨幣挖礦都是被禁止的。”

四川“618通知”要求完成重點虛擬貨幣挖礦對象甄別關停以及做好全面清理排查,並附有納入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報監測管理的26家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清單。上述被重點檢察的26個礦場或已經關停清理,但是目前一些民營的水電站仍在偷偷爲挖礦礦場供電。

四川某水電站員工高雲帆(應受訪者要求爲化名)向本報記者透露:“目前就我知道的就有好幾家公司,像是由亞王集團(深圳)有限公司控股的四川富港水電有限公司所屬的位於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木裏縣境內的大沙灣電站;位於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鹽源縣境內的永寧河長柏電站;位於四川省南充市南部縣境內的紅巖子電站,在6月專項整治行動以來仍一直繼續給比特幣採礦場提供電力銷售。”

高雲帆表示:“這些水電站建設的地點都非常偏僻,一旦有可疑的監管調查部門或者媒體等去檢查,他們都會提前行動,因爲目前還有許多礦機仍沒有辦法全部運走,而且沒有拆除。所以就造成了被檢查時關閉水電站;待監管調查部門人員走後,再開機挖礦。”

“解決該問題的根本方法還是先徹底拆除採礦場這種臨時違章建築,移除所有采礦設備。”高雲帆向本報記者表達了自己的想法與建議。

從這點上來說,內蒙古的虛擬貨幣挖礦舉措與力度可謂典範,值得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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