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9月16日消息(記者 蒙健)9月16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了今年海南省貴金屬首飾及製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新海南客戶端記者瞭解到,萬寧萬城林記金店、海口美蘭文伊珠寶店、三亞金朗珠寶有限公司、海南鑫福寧珠寶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貴金屬首飾及製品產品,不合格產品分別由深圳市六六福珠寶有限公司、香港唐大福珠寶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明珠寶首飾有限公司、香港金六福金銀珠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生產。

據介紹,2021年上半年,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海南省部分市縣(海口、萬寧、瓊海、三亞)商場、珠寶金行銷售的貴金屬及珠寶玉石產品進行省級監督抽查。抽查30批次產品,其中2批次爲珠寶玉石類產品,28批次爲貴金屬類產品。經檢驗,貴金屬飾品類28批次產品中不合格4批次,珠寶玉石產品類2個批次中未發現不合格產品,總體抽查不合格發現率爲13.3%。

4批次不合格產品分別是:

一、萬寧萬城林記金店(萬寧市萬城鎮人民中路)銷售的足金掛件(規格型號:金重4.34g,生產企業:深圳市六六福珠寶有限公司)不合格。

二、海口美蘭文伊珠寶店(海口市美蘭區海府街道海秀路16號明珠廣場一層1020號商鋪)銷售的唐大福足金掛墜(規格型號:0.790g/件,生產企業:香港唐大福珠寶集團有限公司)不合格。

三、三亞金朗珠寶有限公司(三亞市解放二路01號二輕綜合大廈1,6,7樓)銷售的足金戒指(規格型號:3.65g,生產企業:深圳市金明珠寶首飾有限公司)不合格。

四、海南鑫福寧珠寶有限公司(萬寧市萬城鎮人民中路42號)銷售的金六福吉祥足金吊墜(規格型號:總質量2.08g,生產企業:香港金六福金銀珠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不合格。

記者瞭解到,上述不合格產品的不合格項目均爲標籤。貴金屬首飾及製品標籤是消費者獲知產品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消費者知情權的重要來源。國家強制性標準對其有明確要求,標籤的標註內容至少應包括飾品名稱、質量(以質量作爲結算依據的飾品)、產品標準編號、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的名稱。抽檢標籤不合格的情況是:飾品標籤上明示的貴金屬純度與產品實物印記上的純度不一致。標籤未標註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的名稱。如果標籤未按標準要求打印,會讓消費者的經濟利益受損,會給消費者在售後維權或者是維修過程中帶來困難;如果出現消費糾紛,經銷商在追溯廠家的過程也會帶來困難。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結果將移交被檢主體及產品標稱生產企業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版權聲明:

以上內容由原創生產,未經書面許可,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對上述內容的任何部分進行使用、複製、修改、抄錄、傳播或與其它產品捆綁使用、銷售。如需轉載,請與南海網聯繫授權,凡侵犯本公司版權等知識產權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責任編輯:吳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