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保督察:广东清远生活垃圾处置短板突出,非法倾倒案件频发

近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广东时发现,清远市对生活垃圾处置重视不够,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作长期滞后,致非法倾倒案件频发。2018年以来已累计发现倾倒案件121件,一些生活垃圾经常和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工业污泥混杂一起倾倒在田间地头、山坳矿坑。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利维石场将大量生活垃圾、工业废旧塑料垃圾混杂在建筑垃圾中倾倒,矿坑积水呈黄绿色,散发明显臭味。

督察指出,清远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对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不力,渗滤液处置风险管控不足,非法倾倒打击不力,处置敷衍,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填埋场不堪重负

清远是粤北生态屏障重要区域,被誉为珠三角的“后花园”,全市人口397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850吨/日。但截至2020年底,全市在役8座垃圾填埋场的处理能力只有2350吨/日(含应急处置能力700吨/日)。

2008年清远市开始谋划推进城区垃圾焚烧项目,2011年该项目列入广东省“十二五”规划建设重点任务,要求2015年底建成投运。但项目一拖再拖,前后历经12年,12次选址,直至2020年7月主体工程才正式动工,2021年6月才点火试运行。

受此影响,清远市青山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超负荷运行,实际日处理量1100吨,超设计能力57%;实际填埋量413万立方米,超设计库容27万立方米,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问题突出。2018年3月,青山填埋场库满停运,城区每天大量垃圾临时长途转运到英德、佛冈、阳山等市县应急处理,前后持续153天,转运垃圾多达12万吨,给周边市县带来较大环境压力。

由于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不力,渗滤液大量积存,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清远市8个县级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产生量约1800吨/日,但处理能力只有1400吨/日,实际处理量仅有1194吨/日。由于实际处理能力严重不足,违规外运和场内贮存数量巨大。2018年以来外运处理累计高达55.1万吨,截至目前仍积存14.36万吨。

此外,清远市8个垃圾填埋场中有5个存在地下水超标问题,其中佛冈县垃圾填埋场2020年3月填埋区防渗膜破损,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7月份现场监测发现氨氮浓度仍高达47.6毫克/升,超地下水Ⅲ类标准94.2倍。

非法倾倒事件多发,整改处置敷衍潦草

督察组在进驻期间调查发现,近年来,清远市多次发生生活垃圾非法倾倒事件,2018年以来已累计发现倾倒案件121件。一些生活垃圾经常和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工业污泥混杂一起倾倒在田间地头、山坳矿坑。2019年7月,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利维石场借土地复垦之名,将大量生活垃圾、工业废旧塑料垃圾混杂在建筑垃圾中倾倒,直到2020年8月媒体曝光后才停止,累计倾倒垃圾量超60万立方米。受垃圾渗滤液污染影响,倾倒区东侧10万多立方米的矿坑积水呈黄绿色,散发明显臭味,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高达411毫克/升、56.2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9.6倍、55.2倍。直到2021年4月,龙塘镇才开始整治,督察进驻前才处置完毕。

2020年3月,清城区石角镇九腌村将十余亩耕地出租,非法接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污泥等混合固废就地倾倒,总量约4万立方米。2020年底媒体曝光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既没有认真追查垃圾倾倒源头,也没有对倾倒场地进行评估,仅在场地一角挖取500多吨垃圾转运处理,就直接覆土复绿,引发周边群众强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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