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滿樂 北京報道

9月17日,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試行)》(簡稱《管理辦法》)。

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個人投資者參與北交所市場股票交易,應當在申請權限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其中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另外,個人交易者還應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據北交所表示,目前,《管理辦法》已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時間另行通知。而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即可以向其委託的證券公司申請預約開通北交所交易權限。

9月2日,北交所正式宣佈設立。按照現行制度安排,未來精選層掛牌公司將全部轉爲北交所上市公司。後續北交所上市公司,將從符合條件的創新層掛牌公司中產生。此件,投資者參與精選層交易需滿足“申請權限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人民幣100萬元以上”的硬性條件,而此次《管理辦法》的發佈,也意味着投資者門檻的再次降低。

實際上,2019年底全國股轉公司就曾發佈了修改後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對新三板投資者適當性門檻已經過一輪修訂。修訂後,投資者參與精選層股票發行和交易需滿足“申請權限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人民幣100萬元以上”的硬性條件,投資創新層和基礎層則分別需要滿足人民幣150萬和200萬以上的門檻。這較此前統一的500萬元門檻有明顯的降低。

修改後的辦法還將個人投資者資產標準由金融資產調整爲證券資產。同時,新辦法優化投資者適當性持續管理,要求主辦券商結合投資者信息及其參與掛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況,及時更新評估數據庫,主動調整投資者適當性匹配意見。

當時,全國股轉公司認爲,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是新三板市場的重要基礎制度。經過近七年發展,新三板市場部分掛牌公司對股權分散度需求逐步提升,投資者逐步趨於理性,掛牌公司股東、投資者對股票流動性提出更高要求,以及新三板市場監管水平的提升,使得新三板具備了調整和優化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條件和基礎。

但在業內看來,精選層或者說未來的北交所投資者門檻還有進一步的下調空間。

金長川資本總裁劉平安此前就判斷投資者門檻一定會降低,“現在新三板一共7300多家掛牌公司,有170萬左右的開戶規模,這是遠遠不夠的。第一步降到50萬元的可能性較大。如果投資人的規模不夠,是不可能滿足企業的融資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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