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磅!紅籌企業境內上市試點範圍擴大,具國家重大戰略意義企業申請上市不受行業限制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滿樂北京報道

紅籌企業境內上市試點範圍進一步拓寬。

9月17日,證監會發布了《關於擴大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試點範圍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將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紅籌企業,納入紅籌企業境內上市試點範圍。據悉,新規將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早在2018年3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試點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8〕21號,以下簡稱《通知》)發佈,其中就明確“允許試點紅籌企業按程序在境內資本市場發行存託憑證上市;具備股票發行上市條件的試點紅籌企業可申請在境內發行股票上市”。

此次《公告》的發佈,則是旨在進一步增強資本市場包容性,支持優質紅籌企業在境內資本市場發行證券上市,助力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具體而言,《公告》明確,除《通知》明確的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行業外,屬於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紅籌企業,納入試點範圍。

值得一提的是,當具有國家重大戰略意義的紅籌企業申請納入試點時,更無需受到前述行業限制。

此外,未來紅籌企業申請納入試點,應當符合《通知》《試點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並上市監管工作實施辦法》《關於創新試點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相關安排的公告》等規定的其他條件。

實際上,在科創板試點註冊制落地後,紅籌企業迴歸的道路已被進一步打開。

2020年6月,上交所發佈的《關於紅籌企業申報科創板發行上市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即對紅籌企業申報科創板發行上市中,涉及的對賭協議處理、股本總額計算、營業收入快速增長認定、退市指標適用等事項,做出了針對性安排。其後試點註冊制的創業板市場,也允許紅籌企業和同股不同權企業上市。

相關制度安排也讓近年來國內資本市場的包容性和適應性得以持續加強。據Wind數據顯示,截至9月2日已有4家紅籌架構企業實現了在科創板的上市。包括格科微(688728.SH)、中芯國際(688981.SH)、華潤微(688396.SH)和九號公司(689009.SH)。另有紅籌架構的百濟神州敏實集團正在排隊等待證監會批文或交易所審覈。

“此次公告的發佈又進一步擴大了紅籌企業境內上市的行業試點範圍,有助於吸納更多專精特新、硬科技企業迴歸,特別是符合國家重大戰略意義不受行業限制的政策,直接留足了政策與實操間的適配空間,也充分反映了監管在紅籌企業迴歸上的歡迎態度。”對於《公告》的發佈,有業內學界專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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