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記者 李一能 通訊員 陳衛國)“我以爲崇明人少,偷了東西跑得掉。”近日,一男子坐車到崇明島上盜竊財物後返回到暫住地,結果隔天便被崇明警方捉拿歸案,犯罪嫌疑人施某被崇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圖說:嫌疑人施某指認盜竊場所 崇明警方供圖(下同)

9月10日下午,家住崇明區豎新鎮的孫女士外出回家時發現院子大門和底樓的入戶門虛掩着,因爲平時也經常不鎖門,當時並未引起她的注意。晚飯後孫女士欲上樓休息,準備鎖上底樓入戶門時發覺插銷插不上,便叫來父親修理,孫女士的父親過來一看,發現插銷有被撬過的痕跡,他馬上讓女兒檢查家裏有沒有少東西,孫女士急忙上樓查看,發現牀頭櫃、梳妝檯的抽屜均被翻動過,放在裏面的3000元現金和若干首飾不翼而飛,這才意識到家裏遭了賊,隨即報警。

接警後,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豎新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據孫女士回憶,當天早上7時她離開家,16時30分左右回家,20時30分發現家中財物被盜。民警迅速開展走訪調查,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施某,並於第二天14時許在本市某區施某的暫住處將其抓獲,現場查獲孫女士失竊的黃金首飾以及被施某揮霍後剩下的600餘元贓款。

圖說:警方查獲的被施某盜竊的贓款贓物

到案後,犯罪嫌疑人施某對其入室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施某交代,他平時好喫懶做,手頭緊張時就去盜竊。9月10日上午施某乘坐公交車抵達崇明後,在一個農村車站下車。施某在村莊裏,發現孫女士家沒人且農宅大門虛掩,遂入室後在二樓臥室翻找到了黃金首飾和現金,盜竊後迅速逃離崇明島。他本想崇明地處偏僻,沒想到第二天就被崇明公安的民警堵在了屋內。

目前,犯罪嫌疑人施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崇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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