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證監會擴大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試點範圍

本報記者 吳曉璐

9月17日,證監會表示,經國務院批准,現公佈《關於擴大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試點範圍的公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證監會表示,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試點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8〕21號,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增強資本市場包容性,支持優質紅籌企業在境內資本市場發行證券上市,助力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現就紅籌企業納入試點並在境內主板、科創板、創業板上市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除《通知》明確的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行業外,屬於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紅籌企業,納入試點範圍。

二、具有國家重大戰略意義的紅籌企業申請納入試點,不受前述行業限制。

三、紅籌企業申請納入試點,應當符合《通知》《試點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並上市監管工作實施辦法》《關於創新試點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相關安排的公告》等規定的其他條件。

“我國資本市場歡迎優質紅籌企業迴歸上市,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的企業。故而,證監會將試點範圍的行業予以應有的更新和擴展。”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具有國家戰略意義的紅籌企業不受行業限制,這表明我國資本市場服務國家戰略,與時俱進,進而實現高質量發展。

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擴大紅籌企業試點範圍,體現了中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的包容性越來越強,給投資者帶來新的選擇。另外,證監會尤其強調了企業的高科技屬性,體現了中國產業升級的重要導向。協助企業創新,保障企業的現金流穩定,是國家層面對企業的關注關心,如何扶持專精特新的中小企業發展,更是資本市場的熱點。未來,高端裝備等高科技企業將迎來重要發展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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