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長寧新涇地區的李先生有點鬱悶,因爲他的愛車無故被劃,李先生隨即向警方求助,可當警方找到嫌疑人嚴某時,嚴某卻聲稱自己也是受害人,這是怎麼回事呢?

9月4日下午,新涇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李先生報警,稱他停在家樓下的轎車有明顯人爲劃痕,且劃痕面積較大,接報後,民警立即開展相關偵查工作。

民警巡線追蹤,最終在地鐵2號線淞虹路站出口處,將剛剛下班的嫌疑人嚴某抓獲,到案後,嚴某對其違法行爲供認不諱。而在接下來的審問中,嚴某卻一直在強調,她也是受害者。

長寧公安分局新涇派出所民警王傑稱:“據嚴某交代,她將電瓶車停在小區裏面,有次下班回家,發現電瓶車被扔進了草叢裏面,後視鏡及龍頭有損壞。第二次回家,她發現停電瓶車的位置,停了輛私家車,她就懷疑是私家車的車主將其電瓶車扔進了草叢裏面,所以她心裏就有怨氣。”

而據警方偵查,嚴某的電瓶車並不是李先生扔進草叢的,嚴某純粹是心裏不平衡,一時衝動釀成了大錯,目前,嚴某因故意損毀財物被長寧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素材來源:長寧臺 編輯:陶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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