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廈門全市暫停展覽等聚集性現場活動 企業封閉管理

9月18日,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發布通告,18日起全市範圍內暫停舉辦展覽、商業性會議等聚集性現場活動。企業實行封閉管理。通告如下:

根據當前廈門市疫情防控實際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規定,現將工商企業防疫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市範圍內暫停舉辦展覽、商業性會議、展銷及各類線下拍賣等聚集性現場活動。

二、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制定並嚴格落實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三、嚴格服從全員核酸檢測工作安排,確保全體員工核酸檢測不漏一人。對近14天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及健康碼顯示非綠碼的員工,及時落實管控措施。

四、嚴格人員進出,企業實行封閉管理,人員進入必須測溫亮碼,嚴格落實信息登記。員工上下班應“兩點一線”,採用班車、自駕等方式通勤。鼓勵居家辦公、線上辦公。

五、對車間、辦公區等人員相對集中的場所每天至少兩次全面消殺,對倉庫、宿舍等場所每天至少一次全面消殺。做好辦公區、室內公共活動區域和員工宿舍區的通風換氣,如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每週對送風口等設備和部件進行一次清洗、消毒。

六、企業會議、培訓等活動儘量採用線上方式,員工用餐應錯峯、分餐,減少人員聚集。

七、加強員工防疫宣傳,教育引導員工認真落實防護措施,不扎堆、不聚集,督促所有在崗員工規範佩戴口罩、生產車間員工之間保持防護距離。

八、進廠車輛必須消殺消毒。規範貨物裝卸管理,外地貨物運輸儘量即卸即走。運輸車輛駕乘人員必須持有“一碼一證”(健康碼綠碼、48小時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離開駕駛室、不接觸外人。

九、應設立應急隔離場所,備足口罩、防護服、消毒劑、測溫儀器等防疫物資。

十、管控區域工商企業按照區域疫情管控的統一安排,嚴格落實所在區域規定。

所有在廈工商企業和人員應當嚴格遵守,違反通告規定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總檯記者 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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