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扬子晚报网9月18日讯(通讯员江公宣记者梅建明)9月16日晚上9点多,在南京秣陵正方大道与龙秣路路口,原本非常宽敞的马路上,车辆并不多,一名男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竟然跟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而当处理事故的交警感到疑惑之时,找到肇事司机一查,原来当晚他喝多了酒。

据介绍,事发时为当天晚上9点30分,江宁秣陵交警中队的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在辖区正大东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银灰色小型轿车沿正方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秣欣路路口时,与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所幸无人员伤亡。

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民警在调查取证时,发现银灰车小轿车驾驶员吴某身上有一股酒气。民警立即将吴某带至警车上,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该驾驶员吴某介绍,当晚他在朋友家喝了两瓶啤酒,晚饭结束后,感觉自己没事,离家也不远,便不听朋友劝阻,抱着侥幸的心理自行驾驶回家了。由于天黑视线不好,再加上酒精的影响,行驶到该路口时,撞上了尚某的小型轿车。民警介绍,吴某将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像吴某这样抱着侥幸心理的酒后驾车,只以为没事,最终还是出了事。司机都知道酒后驾车的代价,但往往心存侥幸。民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忌酒后驾车。

校对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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