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泉州泉港:非必要不允许进入泉港 在泉港人员非必要不离区

新京报快讯 据泉港区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疫情最新情况,为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畅通,泉州市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如下:

一、为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在沈海高速驿坂收费站提供进出保障通道,并设立就医和防疫物资保障供应快速通道。

二、非必要不允许进入泉港,特别是14天之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健康码橙码(红码)的坚决给予劝返。在泉港人员非必要不离区,因就医、特定情况等确需离开的,须持有相关单位证明。

三、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经查验后保障其通行顺畅。(一)对运输疫情防控物资以及生产生活、能源等重要物资的货运车辆、邮政快递车辆,应保障其优先便捷通行。(二)普通货车进出泉港,如在14天之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予以通行;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码橙码(红码)的坚决给予劝返。(三)对短期向疫情发生地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不需要隔离14天,但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四、查验点(含镇街、村居、小区设立的查验点)对通行的人员、车辆进行核查、测温、三码联查,体温正常且健康码绿码的予以通行;对封(管)控区和有14天之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车辆,还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逐人逐车核查、登记行程后通行。

五、区交通运输局启动24小时应急运输值班制度(联系电话:0595-87996255),受理企业和群众关于物资运输和公路通行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切实保障货运车辆顺畅高效通行。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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