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法院懸賞千萬的房產商:名下近3億元房產將被拍賣 

澎湃新聞記者 劉暢

此前被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懸賞千萬徵集轉移財產線索的上海三盛宏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三盛宏業”)、實控人陳建銘,以及關聯公司名下多套房產和車位(起拍價合計約2.84億元)將在未來一個月內被多家法院拍賣。

三盛宏業創立於1993年,產業主要包括城市開發、金融投資、海運海工、智慧城市等,是中昌大數據股份有限公司(ST中昌,600242.SH)第一大股東,持股17.33%。三盛宏業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陳建銘,浙江舟山人,持有三盛宏業股權41.451%。

杭州兩辦公房產起拍價1283萬元

澎湃新聞在阿里拍賣網上看到,最近的一次拍賣的標的物爲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頤景園綜合樓103、401室,將由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於2021年9月20日10時至2021年9月23日10時公開進行網絡司法拍賣。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頤景園綜合樓103、401室(房地產權證號:杭房權證西移字第09724918號)建築面積988.86平方米,房屋類型爲辦公樓,土地使用期限至2036年4月3日止。該標的東臨古墩路,西至紫金花路,南臨文二西路,北至文三西路;評估價1832萬元,起拍價1283萬元,折價七折;同時需提供保證金129萬元,增價幅度爲5萬元及其倍數。阿里拍賣網顯示,該標的物有2963次圍觀,45人設置提醒,但無人報名拍賣。

拍品所有人即被執行人,爲杭州三盛房地產有限公司。根據工商資料查詢平臺天眼查,股權穿透後,杭州三盛100%控股股東爲三盛宏業。上述標的目前狀態爲“有人佔用,交房待法院通知”。該標的物業管理費標準爲每月5.1元/平方米,自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底共計物業欠費14832.90元;截至2021年7月26日止,該標的已知公用事業費電費欠費3918.5元(2021年4-6月),水費無法查詢,能耗費欠費1483.29元。由於時間延長,欠費時間相應增加,以實際繳納的欠費爲準。

該標的物背後就是杭州頤景園小區,它是三盛宏業董事長陳建銘在上個世紀90年代在杭州推出的第一個“頤景園”項目,“頤景園”由此成爲三盛宏業的標籤之一。

根據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申請執行人爲創普商業保理(上海)有限公司,被執行人包括陳建銘、杭州三盛、舟山中昌房地產有限公司等。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18年9月,創普公司與中昌大數據股份有限公司(ST中昌,600242.SH)簽訂《有追索權保理合同》,約定在一年內,創普公司向中昌大數據提供最高額4000萬元的保理金融服務,杭州三盛、舟山中昌和陳建銘,以名下財產爲擔保與創普公司簽訂抵押合同。2019年6月,中昌大數據申請支用了2800萬元,至9月到期,中昌大數據卻未支付到期款項。法院判決中昌大數據支付創普公司保理融資本金、利息、律師費合計2905萬元,並支付逾期利息。如果中昌大數據未支付,其他提供擔保的被告將承擔相應責任。

無獨有偶,9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對中昌大數據控股股東三盛宏業及陳建銘予以公開譴責。起因是,2018年1月31日,中昌大數據披露,擬通過現金6.38億元購買億美匯金公司55%股權。此後,三盛宏業於2018年10月8日向原交易方中的兩家公司借款2.43億元,三盛宏業應於2019年5月15日前還款本金6566.2萬元,於2019年10月31日前還款本金1.77億元,借款利率爲年化10%。但截至2019年11月25日,三盛宏業歸還借款本金合計2000.00萬元,尚有本金2.23億元未按約歸還;導致中昌大數據對億美匯金失去控制,無法開展審計工作。

位於上海的多套房產及車位總起拍價達2.63億元

此外,澎湃新聞檢索到與三盛宏業、陳建銘相關的還有多個位於上海的拍賣標的,評估總價超過4.29億元,起拍價超2.63億元。

其中,位於上海浦東的“惠南頤景園”小區,就有8套房產將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21年9月26日和9月30日分兩批拍賣。起拍價即爲市場價,共計3802.32萬元。根據競買公告,惠南頤景園的8套房產產權歸屬開發商爲上海三花頤景置業有限公司。

工商資料顯示,三花頤景的法定代表人屈國明是三盛宏業旗下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持有三花頤景6.125%的上海興銘房地產經紀發展有限公司爲三盛宏業百分百控股。

上海金融法院有兩筆與三盛宏業相關的拍賣標的。標的物一是將於2021年10月7日10時起至2021年10月10日10時第二次拍賣的上海市松江區九亭鎮虯涇路116號、118號、120號、122號2-5層、124號、126號及118號地下1層地下車庫。該拍賣標的東近虯涇路、西近九亭鎮政府、南近康亭路、北近國亭花苑。評估總價34924萬元,起拍價19557.44萬元;保證金2000萬元;增價幅度50萬元及其倍數。在今年8月的第一次拍賣中,該標的物起拍價2.44億元,因無人報名參拍而流拍。

租賃合同顯示,標的物爲三盛宏業出租給中國銀行、親子中心、酒店、上島咖啡、上海頤景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等使用。

第二個標的物是將於2021年10月8日10時至2021年10月11日10時第一次拍賣的上海市黃浦區毛家園路88弄3號2001室及地下1層車位157號。2001室爲住宅,建築面積270.94平方米;竣工於2011年;總層數24層;車位建築面積44.04平方米。該標的物評估價4205萬元,起拍價2943.5萬元;保證金300萬元;增價幅度20萬元及其倍數。

此前曾被法院公開懸賞徵集線索

值得一提的是,三盛宏業及其董事長陳建銘正是此前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懸賞千萬的被執行人。

8月31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就三盛宏業、陳建銘發佈懸賞通告,徵集二者轉移財產線索。

通告稱,凡向該院舉報三盛宏業、三盛宏業法定代表人陳建銘等,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線索),幫助法院執行到位的,按實際到位執行款的10%支付懸賞金。該通告有效期至2022年8月26日止。根據公告,未履行金額爲1億元人民幣及利息、違約金。這也意味着提供有效線索並幫助法院執行到位的舉報人,最高可獲得1000萬元的懸賞。

懸賞事由是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魯02民初1826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發佈執行懸賞公告徵集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澎湃新聞查詢(2019)魯02民初1826號民事判決書看到,該案件爲民間借貸糾紛,原告爲青島天泰房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天泰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的事實爲,2019年7月1日,被告三盛宏業與原告簽訂《借款合同》,約定被告三盛宏業公司向原告借款1億元人民幣,用於流動資金週轉。借款利率爲每日千分之一,借款期限爲15天,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5日。《借款合同》簽訂後,原告於當日向被告三盛宏業支付借款1億元。三盛宏業於2019年8月30日向原告償還利息300萬元,原告主張該筆款項系按照本金1億元,年利36%,償還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0日止的利息。

2021年,三盛宏業向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破產審查。陳建銘目前已爲失信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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