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惡意撥打報警電話兩百餘次 陝西旬陽一男子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 

9月17日,陝西安康旬陽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對旬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某亮尋釁滋事罪一案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被告人陳某亮惡意撥打報警電話兩百餘次,一審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某亮因對公安機關對其舉報線索調查處理結果不滿,加之工作、生活壓力大,遂多次撥打電話對安康市公安局和旬陽縣公安局接警員多次進行辱罵。自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陳某亮使用多個電話號碼向安康市公安局指揮中心警匪電話和公開報警電話撥打電話77次、向旬陽市公安局公開報警電話撥打電話92次,共計169次對接警員進行辱罵。經旬陽市公安局民警警告後,被告人陳某亮拒不聽從公安民警勸解,繼續實施辱罵行爲共計48次。

庭審中,被告人陳某亮當庭表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真誠悔罪,自願認罪認罰。合議庭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陳某亮爲發泄情緒,藉故生非,多次撥打110報警電話,隨意辱罵接警員,佔用報警線路、濫用警務資源,嚴重擾亂了公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情節惡劣,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構成尋釁滋事罪,當庭宣判: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亮有期徒刑八個月。(總檯記者 楊永青 旬陽融媒 李宏飛)

(編輯 王鶴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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