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北京9月19日訊(記者 胡俊)18日下午,由中國公共關係協會和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共同主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宣介會在京舉行。國家網信辦網絡法治局局長華清,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分別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相關情況進行介紹和解讀,並與現場企業代表進行交流互動。在華外商投資企業、國內外公關公司、新技術和互聯網公司近200位代表分別以線下和線上形式參會。中國公共關係協會副會長張小影主持宣介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宣介會現場。中國網記者胡俊 攝

華清表示,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出臺意義重大深遠。一是進一步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制度保障的客觀要求;二是維護網絡空間良好生態的現實需要;三是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下一步還有很多工作要做,一是積極發動社會各界力量,有效推動法律宣貫工作。二是充分發揮統籌協調職能,不斷完善各項配套規定。三是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加強違法行爲懲處力度。四是全面壓實主體責任,推動行業發展行穩致遠。一方面,強化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另一方面,完善內部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工作。

楊合慶表示,在信息化時代,個人信息保護已成爲廣大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剛剛通過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把握個人信息權益保護的立法定位,聚焦個人信息保護領域的突出問題和人民羣衆的重大關切,在深入總結我國個人信息保護實踐、充分借鑑國際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應遵循的原則和個人信息處理規則,明確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邊界,健全個人信息保護工作體制機制,設置嚴格的法律責任,增強法律規範的系統性、權威性和針對性,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形成更加完備的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互動交流環節中,針對“大數據殺熟”、敏感個人信息被濫用、個人信息保護和數字化經濟發展之間的關係,以及在法律貫徹過程中企業從合規角度應該注意哪些關鍵問題?針對敏感個人信息的處理、個人信息的出境等幾個場景提出單獨同意的要求,在實操中如何實現等話題進行了溝通和解答。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作爲我國首部針對個人信息保護的專門性立法,該法對進一步強化個人信息安全監管與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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