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衆網·海報新聞記者 濟寧報道

2021年國慶中秋假期間,山東省高速公路將設置71處事故快處點,符合快速處理條件的交通事故應及時撤離,不得長時間停留在現場,以免造成交通擁堵及二次事故。對於適用快速處理而不及時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經勸阻仍不撤離的,當事人將被處200元罰款。

具備以下條件的事故應當快速撤離現場

一是僅造成車輛或所載貨物的財產損失;二是沒有人員傷亡或路產損失;三是車輛可以移動。

同時符合上述三項條件的,駕駛人應分別在事故前方、後方、接觸部位拍3張照片,並儘快將車輛駛離不影響交通的地方。當事人可以使用“交管12123”手機APP自行協商處理事故,也可以提交遠程事故認定申請,由民警進行線上認定,或到就近的事故快處點處理。

具備以下情形的事故應當立即報警

一是車輛未懸掛有效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標誌在“交管12123”中查看);二是當事人無證駕駛的;三是車輛不能自行移動的;四是有酒駕、毒駕嫌疑的;五是一方逃逸的;六是碰撞交通設施、公共設施或其他設施的。

高速交通事故快速處置指引

1.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應立即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150米外設置警告標誌,迅速組織車上人員迅速撤離至安全地點。

2.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拍攝內容含括現場環境、標誌標線、車輛在道路的位置、路面痕跡及散落物、車輛全貌及損壞情況、駕駛人和車牌等內容。

3.互相查看駕駛證、行駛證、保險等信息,互留聯繫方式。

4.在確保安全的情形下快速撤離事故現場,撤離後可以使用“交管12123”手機APP自行協商處理事故,也可以提交遠程事故認定申請,由民警進行線上認定,或到就近的事故快處點處理。

5.發現對方不能提供駕駛證、行駛證、保險信息的,應當撥打122或12122報警,等待交警到場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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