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了一整天,價值11萬的黃金終於找到了……

9月19日晚,據河南本地媒體《大參考》報道,中國郵政商丘分公司負責人表示,失蹤的黃金找到了,經調查已確認這次包裹丟失是因爲內部盜竊引起的。

該新聞迅速登上了熱搜第一。

價值11萬的黃金,郵寄途中失蹤

據此前媒體報道,天津的程女士是做黃金珠寶生意的,8月28日,通過中國郵政EMS向河南商丘市寧陵縣的周大福郵寄275.06克的黃金,總價值11萬元。

可是,8月30日,快遞到商丘中轉站後,這些黃金卻不見了。

根據程女士提供的照片顯示,在她進行包裹投遞的時候,進行了稱重,一大一小兩塊金條,還有一些金的首飾,總共重量275.06克。

在發現包裹異常的情況下,中國郵政給出的回覆是按照保價兩萬進行賠償。但比較詭異的是,物流信息暫停更新幾天後,又顯示已收貨,而程女士表示,他們至今也沒有收到貨。

部分黃金被找回

有一根金條被掉包

這件事情在媒體上曝光之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

9月19日晚間,終於有了新的進展。據河南廣播電視臺民生頻道報道,“金子已經找回來了一部分”,這次包裹丟失是因爲內部盜竊引起,目前丟失是275克黃金,已經找回250多克,剩下的將進行賠償,相關人員也已經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然而,經過程女士辨認,其中有一根金條不是她的。

中國郵政商丘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徐健表示,這個包裹是在鄭州郵件處理中心丟失的,被外包的員工盜竊。

員工怎麼知道包裹裏有金子?徐健表示,郵政從業的外包員工長期工作,有時候是根據貴重物品的保價,有明顯的信息,有時候也靠經驗判斷。

涉案員工或被判刑三到十年

黃金價值11萬,根據《刑法》第253條,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264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刑法》第264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本次涉案金額高達11萬,意味着屬於盜竊財物數額巨大的類型,將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

中國快遞的“老大哥”屢上熱搜

作爲中國快遞的“老大哥”——中國郵政,在全國擁有32萬個郵政快遞營業網點。

按照14億人計算,意味着每4500人就有一個服務網點。這樣的密度,在世界各國也是首屈一指的。

不少人在郵寄貴重物品的時候都會選擇中國郵政,上述丟失了黃金的程女士也是因爲信任中國郵政的品牌而選擇通過EMS多次郵寄黃金。

今年以來,中國郵政屢上熱搜,繼成立奶茶店後,又在6月表示寄遞全面提速,再度衝上熱搜。

此次丟失黃金的事情爆出來之後,網友紛紛表示,郵政還是要加強內控,不能讓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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