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9月20日訊(通訊員朱來寬記者高峯)9月18日晚上,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在宿遷中院統一組織下,開展了涉民生案件全媒體直播執行抓老賴行動,通過對13起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充分彰顯人民法院公正執行、善意執行、文明執行的工作理念,讓人民羣衆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在身邊。

執行幹警整裝待發

當晚6時,在宿遷中院副院長耿輝一聲令下,宿城法院執行幹警統一行動前往執行現場,40餘名幹警乘坐10輛警車,以及2輛搬家公司車輛,按照執行行動方案各就各位,各司其職。敲門、做工作、談話、搜查、登記,幹警發揮着自己積累的執行技巧和執行藝術。而其他同志則堅守自己的職責,封鎖執行現場,維持執行秩序,整個工作在依法有條不紊的情況下進行。

18時10分,執行幹警來到樂府蘭庭小區執行宋某。本案爲勞務合同糾紛,宋某父子承包一工程,蘇某長期爲宋某父子提供勞務從事貼瓷磚工作,因拖欠蘇某勞務費45890元一直未付,經法院判決後,仍拒不履行義務。當執行幹警進入宋某家執行的時候,宋某妻子得知後,主動聯繫宋某,現場通過微信轉至法院賬戶2000元,並將其首飾交由法院抵押,保證3日內代宋某父子履行義務。

晚上6時45分,執行幹警來到耿車鎮新華居委會執行駱某家中。本案系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陳某受僱於駱某舊輪胎粉碎加工工作,陳某在工作時被機器絞傷左手及左前臂,經法院判決,駱某賠償陳某25萬餘元。

判決生效後,駱某拒不履行賠償義務。當執行幹警進入駱某家執行的時候,駱某及其前妻極不配合,其非但沒有意識到自己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錯誤,還以其已經離婚爲由阻撓執行。

經初步覈實,駱某與其妻子在陳某發生事故第三天協議離婚,並將所有財產全部給其妻子,自己淨身出戶。

同時,經對駱某微信交易記錄查詢,發現駱某在2020年有20餘萬元收入支出,2021年也有12萬多元收入和支出。在作相關法律釋明後,執行幹警依法將駱某拘傳至法院接受處理。

隨後,執行幹警前往支口街道、鑫地名都、中豪國際星城等小區執行。當晚10時許,執行幹警在宿城區海天翡翠城小區被執行人於某家執行時,被執行人於某的妻子也稱其已與於某離婚,於某沒有房屋暫時在家裏居住。

任憑幹警怎麼解釋,於某就是不配合法院執行。幹警不厭其煩地與於某及其妻子溝通交流,在僵持十多分鐘後,執行幹警對於某的住所進行搜查。經搜查,現場查獲現金2000元,扣押茅臺、夢之藍等名酒近10瓶。隨後,幹警依法將於某拘傳至法院接受處理。

經過5個多小時的艱苦工作,執行工作才告尾聲。本次執行行動共拘傳3人,搜查3處,查獲現金2000餘元,微信、銀行卡轉賬0.6萬元,扣押名酒近10瓶、黃金首飾4件,扣押空調2臺、電動三輪車一輛,當場執結2件案件,和解案件2件,執行到位金額12萬多元。

校對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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