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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

“国徽,应注意:(甲)中国特征;(乙)政权特征;(丙)形式须庄严富丽。”

1949年7月的一天,一则题为《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为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辞谱启事》的消息刊登在了《人民日报》《北平解放报》《光明日报》等各大报纸上,其中明确提出了国徽的设计要求。

启事刊登后反响强烈,各种设计像雪片一样飞向北平。在一个月内,共征集到国徽设计稿112件,图案900幅。

1949年9月25日晚,毛泽东、周恩来主持座谈会,听取关于国旗、国徽、国歌等问题的意见。关于国徽方案,与会者意见很不统一,会议决定国徽图案将邀请专家另行拟制。于是,在10月1日新中国的开国大典上,人们听到了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看到了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但是却没有看到庄严的国徽。

1950年6月20日,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国徽审查小组对国徽设计方案意见趋于一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提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设计图案的说明》。

1950年9月20日,毛泽东主席签署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说明:“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至此,代表着新中国象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产生,新中国有了属于自己的庄严标志。

1950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一周年纪念日,国徽高悬在雄伟壮丽的天安门城楼正中央,引得人们驻足仰视。(资料来源:央视新闻、新华社、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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